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行为有什么?
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行为有什么?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一)出票行为。 出票是按法定形式制作成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只有制作并交付了票据,才算完成了出票行为。 票据是要式证券,出票人只有将法定内容记载于票据上,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缺少法定内容的票据,如发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时间、地点、出票时间、地点及出票人签名等绝对应记事项之一的,即使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也不能认为票据有效。
(二)承兑行为 承兑行为,是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在票据注明“承兑”并签章,承兑票据行为即告完成。 商业交易中的收、付款双方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时,付款方凭协议书,可向其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开户银行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承兑手续,并按承兑金额的0。
5‰收取承兑手续费。 (三)背书行为 票据的流通就是依背书方式转移票据权利。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将票据权利授予给他人的行为,背书也包括两个内容,即在票据后面背书和将已背书的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背书行为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一般在无特别说明时,背书都指转让 背书。
因转让背书行为,背书人对票据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被背书人 接替背书人成为新的持票人,取得票据债权。 (四)保证行为 保证行为是票据保证人发生保证债务的行为,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行为。票据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都可成为被保证的对象,保证使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票据法律关系。
保证人的责任以被保证人的责任为限,因此被保证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也不同。 (五)贴现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较高,一般商业银行均提供的贴现 业务,主要贴现对象就是指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提前收取票款。
银行在扣除一定的贴息后,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
答: 1.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2.票据行为的种类 (1)出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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