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怎么办理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南宁怎么办理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事项名称 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办理对象 南宁市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是 材料预审天数 0 天 受理方式 即办件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申请人提交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2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3南宁市居民身份证14南宁市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写明"离婚"或"丧偶")。15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通行证第一页和盖有最后一次入境印章页(长住内地的有效签证章页)。16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光面合影照片。
17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1办理流程 点击打开(word格式)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窗口电话:0771-3221226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法限天数 0 天 承诺天数 0 天 。
答: 1. D签注:定居 2. J签注:居留 3. T签注:探亲 4. L签注:旅游(团队) 5. Q签注: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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