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如何行?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如何行使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按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探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居住的权利。《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看来,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权利,权利行使过程中,另一方应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给予必要的协助。然而,生活中,许多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近亲属不尊重对方探望权,将子女视为己方的“私有财产”,采取窝藏、转移、恐吓、威胁子女等方式,明里暗里阻挠对方行使探望权,或以子女本人不愿意为由拒绝对方正常探望。
答:一、探视权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