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保险认定情形是什么?
厦门工伤保险认定情形是什么?
1、工伤认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答:厦门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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