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江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办理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 1。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2 。设立商事主体涉及前置许可事项或者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其他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3。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三个月,可申请延长三个月。保留期满仍未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一次(三个月),经延期的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预先核准的名称的延期应当在保留期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答:(一)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拟设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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