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我解答分包企业的纳税问题
我的公司是建筑安装企业,经常会在同行中分包工程,总包单位纳税了全部税金,请问我公司是不是还要纳税,如果还要纳税是不是重复纳税了,听说去分包单位所在地税务局开具证明就不用交了,有这种事吗?
实际中,这种问题的处理有两个办法: 1 请总包单位开具已代扣代缴了有关税金的代扣代缴凭证(凭证在税务领取); 2 请总包单位写说明,并附缴款书复印件,交由总包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盖章,证明税款已代扣。分包企业凭此做帐。 但很多都没这样处理。一直是税收上的一个问题。建议你去所在地税务咨询一下。
关于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总承包额减去分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总承包人一般是按全部总承包收入减除了已经分给其他分包人(或转包人)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总包单位已经缴纳了全部税金,则分包人(或转包人)不再重复纳税。因此,你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的咨询了解,以确定如何申报缴纳税款。
答:赠送的样品也要缴税的呀!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