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外企员工,05年7月8日上的班,由于公司一直没有定单,公司老总决定在近期注销公司,我们公司给员工上的五险一金,我现在已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按照规定员工有身孕了,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如果注销了,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我是不是就不能在享受生育险待遇了,对于孕妇劳动法是不是有特殊的规定呢,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经济补偿,我的生育险能要求公司给我缴到我生产的时候吗?好像生育险缴存6个月或是9个月就可以享受了,公司已为员工缴纳了十一个月的生育险,如果这时公司注销,这部分生育险我不是享受不了了吗?请问我该怎么办?孕妇的经济补偿主要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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