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歧视护士?
部队的护士由军官改为士官了,是不是对护士这个岗位的歧视?
楼主问得很好,有同感。 护士是医疗工作的重要岗位,护理在某种程度上比治疗还重要。 我军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护士是干部,但是级别比较低,一般行政干部定级为23级,而护士是24—26级,好歹还是干部。到了70年代,所有干部定级都是23级,护士也就不存在比别人低的问题了。后来有了专业技术职称,护士的技术级总是比医生的要低。 我军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整编,总体上是要压缩规模、优化结构,20年间,虽然护士数量减少了,但没有对护士岗位动过大手术。这次突然将护士这个岗位由干部改为士官,说到底,就是对护士的歧视,早晚还要调整回来,可是吃亏的是现在这些护士。
最主要原因之一的是为了缓解转业军官就业压力,目前就业相对容易的要么是博士要么是转业军官,转业军官享受很多特权,而现在社会就业压力这么大,地方还得拿出大量的就业岗位照顾他们,从长远看也有失就业公平。士官转业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虽然是工勤编制,目前许多士官首选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因为工作相对轻松和稳定),而从长远看工勤编制在好多地方已经逐步不吃皇粮了,以后士官转业就不一定选择政府安置了,就相对容易安排了。 另外也为了由义务兵制度向志愿兵制度接近,义务兵年轻气盛主要是用来拼刺刀的,而现代战争这种情况比较少了,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原来越多了。
是这个理
我所知道军队正确的称呼是对军校学习的军士生称呼护师,有直接当兵的战士称呼为护士。准确的说:一个“护师”、一个“护士”。...用我们地方上来说是个有(职别)职称的说法。护师是可提拔军官的,当兵的护士正常下不能提拔为军官(干部)。(*我们地方上的护士也不能当医生!)
不叫歧视,只是比以前更合理
护士是个操作性极强的岗位,属于技能性行业,并非综合性管理性,技术性行业,应该是士官
这不能称为歧视,护士只是一个岗位,和战士一样,不能因为军官授将军而称其为歧视战士
应该不是歧视,又不是护士一个岗位。 军官岗位由士官担任是我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04年开始,我军司务长、护士、俱乐部主任、汽车分队长、人武部管理员、各兵种技术员等数十种干部职务、数万个干部岗位改为由士官担任。 我军部分技术干部岗位由士官担任将使官兵比例结构更趋合理,有效地提高部队的战斗力。1999年底,我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士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役期最短5年,最长达30年。
答:怎么不可以的 年龄够了就行 婚姻法也没说军官就不可以结婚 那找个农民还不行呢 没这样的说法详情>>
答:步兵战车装甲薄,火力差,比坦克差太远了。详情>>
答:好象没有,他们就信核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