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如何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征税.请问下面这个例子应该怎样征税? 某歌星在2005年9月发生如下劳务行为:9.1日在A歌厅唱歌一次,取得收入700元;9.5日在B歌厅唱歌一次,取得收入600元;9.6日在C歌厅唱歌一次,取得收入700元;9.28日在D歌厅唱歌一次,取得收入600元,[他每次的收入都低于800元],请问此歌星9月是否应纳税?共纳税多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实行20%比例税率,对每次的劳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本例中该歌星每次劳务所得均未达到800元的减除标准,故此该歌星9月份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每次的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准予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较高,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则除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外还需进行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法/步骤1: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为20%的比例税率。 方法/步骤2: 每次收入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方法/步骤3: 计算公式: 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元)*20%
按次计算征税.
方法/步骤1: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为20%的比例税率。 方法/步骤2: 每次收入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方法/步骤3: 计算公式: 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元)*20% 每次超过4000元至25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对,是按次征收
番茄学姐说的对
首先确认该歌星演唱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由提供上述费用的歌厅负责代扣代缴。因为该歌星每次的收入均未超过20000元,所以不存在加成纳税的问题,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歌星本月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00元+600元+700元+600元)*20%=520元。
答: 一、营业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营业税法规,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出租房屋者,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