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公用交通车,车辆事故维修期间全责方应向无责方每天支付多少费
小型车公用交通车,车辆事故维修期间全责方应向无责方每天支付多少费用?求法律依据?
您查当地的居民收入,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详情>>
问:我怎么可以调节我的心理我以前是一个工作很出色了男性,2003以后我的工作和生活就...
答:朋友你好!因为一时的不顺而失落消沉一时这是难免的,人人都会碰到!但要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及时从谷底向上爬!我觉得你应该多参加一些论坛,多参加一些活动和聚会,比...详情>>
问:金属铅对人体到底有什么危害都说铅中毒是如何如何伤害人体健康,可在日常生活中,并没...
答:上面几楼说的太书本化。 我是在一个铅锌矿长大的,这个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在铅锌矿工作30年以上的工人,干部也难免。一般都有铅中毒。 症状较轻的就是长期肚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