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甲公司是按照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以初始入账成本的1200+5=1205. 由于采用成本法,所以被投资企业发放现金股利,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变,所以仍为1205. 补充说明:楼下几位朋友的做法是旧准则的规定,新准则已经不再区分投资前和投资后的股利了.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以前年度的,则直接冲减成本。 2011年股利属于以前年度,因此余额为: 1200+5-200*80%=1355(如果200万是税后,则直接减,=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