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去通州买房子,,交通现在都很方便,朝阳路和朝阳北路都已经修好,又有地铁,交通绝对没有问题,价格也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而且现在中央电视台的东迁,让东边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和升值潜力,那边的配套生活设施都很完善,绿化都还可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的两个同乡都是在那边买的房子,明年房子还会升值!建议找比较大点的社区,而且那边房子都是低板,房屋的使用面积都很大,比塔楼合适!不管是投资还是自己居住都是很合适的地方!
建议去通州买房子,,交通现在都很方便,朝阳路和朝阳北路都已经修好,又有地铁,交通绝对没有问题,价格也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而且现在中央电视台的东迁,让东边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和升值潜力,那边的配套生活设施都很完善,绿化都还可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的两个同乡都是在那边买的房子,明年房子还会升值!建议找比较大点的社区,而且那边房子都是低板,房屋的使用面积都很大,比塔楼合适!不管是投资还是自己居住都是很合适的地方!收起
我也感觉石景山一带可以.你可以去六合园了 七星园 五芳园看看 大概3000多吧 是二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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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景山杨庄一带应该可以买到,在5环外一点,环境应该还可以,原来的晋元庄小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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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吧!
买二手房吧! 收起
北京现在西边的房价也不低,一是有中关村、以及大中学校,西边4000元以下的价格看来在西四环以内是不太可能了,如果要买新房可否考虑过在清河一带?或者丰台边上一点买房? 或是考虑买二手房,找一个大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
北京现在西边的房价也不低,一是有中关村、以及大中学校,西边4000元以下的价格看来在西四环以内是不太可能了,如果要买新房可否考虑过在清河一带?或者丰台边上一点买房? 或是考虑买二手房,找一个大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收起
不买经济适用房了。 可以考虑二手房,求助可靠的中介机构
不买经济适用房了。 可以考虑二手房,求助可靠的中介机构收起
和有关部门沟通,或和你看好的房子的房主协商
和有关部门沟通,或和你看好的房子的房主协商收起
1.在此套房产中没有成交或有房东和中介造成的原因不能成交的你无需支付中介费因为责任不在你,你是善意购买方。 2.中介和房东有责任但可以弥补需重新鉴定房屋买卖协议,但不能据此而与房东私下交易此房屋,是算你违约。 3.个人观点。
相方合同应该是在中介公司出的,租凭相方签名,如什么问题还可以追中介,而中介费应是租金的一半,而你说的那种可能是私人中介,是什么都不管的,我们这里的私人中介也是什么都不管,打个电话,就告诉你在什么地方看楼,无论成功与否一律收50元。
违约的是该房的房主而不是你,他将同一个房屋委托不同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你并不知晓此事,也无须对此负责。
1)如果租赁前房屋本身及水电气没有潜在隐患,在租赁期,出现问题意外房东没有责任,若有潜在隐患则视是否租赁方使用不当造成意外,有双方分担责任 2)家电及配套设施应看是否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若是,则租赁方负责赔偿修缮,若是自然老化,则有房东负责修缮 3)房东和承租人签定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另一个法律关系,除非取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按时交纳贷款,将会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将要承担借款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开发商为此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将有权对您进行追索。建议您尽快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告知其退房事宜,并就暂停支付月供事宜取得其书面同意。(田潮)
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一部分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然后在客户咨询的时候就说房子刚刚卖完,然后找别的房源进行转化。 最好到房地产中介公司实地看房。
得看你之前和第一家中介有没有签定相关的书面协议. 如:看楼承诺书.居间服务确认书之类的书面协议. 如果上面写全了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 到时候跑到第二家中介成交.第一家有权起诉你.
假日蓝湾 4月房交会定的是3650 不知道现在具体多少了
这个要看当初你交排号费时,你们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说明排号费自动转定金,那你可以要回排号费,他不给你可以告他。如果当初就这么约定了,那就没辙了。
你在签订合同以后,就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违约。其实你觉得低那下一年度提高便是了,大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签就签了吧,下次清醒点就行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证上的门号必须是和实际房产门号是一样的,(因为房子在没建好之前是有个公安编号和建筑编号的区别,所以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到建好后,那可就是对的上的了,所以你要去交易中心更正或者是去问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一套房子对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半辈积蓄 注意些好 不过也没太多,一般多层:3-4(金三银四)高层:10-15 至于门在楼梯哪边没太多讲究 一般门忌厕所对门讳门或卧室床 我置业顾问有问题欢迎留言
廉租是政府租与无力买房超低收入的城镇居民,个人无产权;经济是政府以低与市场价卖给低收入的城镇居民。 两者区别在于一个是租房行为,一个是买房
个人觉得是西面的好,但不是全西向德吧,如果只有一间房间向西还好,或是厨房厕所向西。 对着主干道的太不好了
报纸的房地产广告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物业的名称、位置、售价; 2.物业的外观或户型图; 3.物业配套设施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描述; 4.开发商、代理商、设计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5.销售的资质证号; 6.销售电话等咨询垂询方式; 7.金融、物业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购房承诺。 要把这些东西都看清楚,看清楚了再打电话问,或者到现场看楼。
楼盘做得精细一点,全面一点,档次高一点,这是住宅今后发展的方向。但部分区域、不论购房对象、不考虑今后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向“高大全”方向靠拢,其结果对购房者来说却未必是件好事。 发展商耗资巨大,设置了许多配套功能,要看楼盘中所有的业主是否能够消化。有得发展商建造的楼盘是不顾自身实际的,建起游泳池、网球场,设立高档会所、精品商店、贵族学校等,甚至还搞起了中央空调,今后还准备实施酒店式公寓管理等。要知道,有这些设施就必须增加成本,都要花钱,花钱者必须是业主。这种功能“高大全”的所谓高档楼盘,一旦销售不旺,这些设施的管理费用不仅会将发展商深深套牢,而且对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也是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即使没有这个问题,购房人也应该考虑考虑,这样的房子买得起,是否住得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