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有关交通事故

首页

有关交通事故

我今年十月份被货车撞倒,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到咋日结案时交警说不是他们管,要到法院告才能取回我的损失。是否现在的操作变了?交警不做结案要到法院才能取回我的损失。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5-12-22 09:05:18
      新《交法》已经改了过去强制调解两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 因此按新法交警出具认定书后,如果双方一致要求交警调解,须双方共同写书面调解申请,交警才会调解,以一次为限,如果有一方不同意,不写申请,那么交警就不管了,受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交警的职责主要是根据交通规则处理交通事故,而赔偿属于民法范畴,双方都愿意调解的交警顺便调解一下,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避免了原来不管愿不愿意,一律要调解两次,最终还是不成,还要起诉,耽误很多时间,给当时双方增加了不必要的讼累。
       lcclawyer@ 。

    刘***

    2005-12-22 09:05:18

其他答案

    2005-12-22 08:46:21
  • 如果是小事,应该当场就解决
    如果问题大就先和司机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通过法律解决

    雨***

    2005-12-22 08:46:21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度假旅游 相关知识

  • 吃喝玩乐
  • 娱乐休闲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