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抵扣:1、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2、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是税控发票,也就是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3、不是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混用的固定资产可抵扣)。4、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这类固定资产。5、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1日购买一辆生产经营用的自卸汽车,不含税价为10万元,进项税为1.7万元,取得了销售方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验证合格,则1.7万元可抵扣。6、补充一点:车辆落户必须是落在扣税企业。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