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800元扣除额问题,应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即个人所得税法最初立法的时候。当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对外籍人员征收的税种。1993年,为了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将“个人所得税”与当时对我国公民和个体工商户适用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三税合一,合并为新的个人所得税。并且新的个人所得税沿用了每月800元的免征额。这在当时是很高的“门槛”。但发展到今天变成了大众化的税种,并且失去了调节高收入,缓解分配不公的作用。全部
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按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详情>>
答:1600元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