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被轿车撞了,她是主责。我的医疗费和修车费用怎么算?
我骑摩托车直行(走的人行道那条路)。她开轿车从一个丁字路口出来。把我撞了(不是红绿灯,是一个小路的出口) 她的车是全险, 我的摩托车是新买的 约2周左右。每挂牌 也没证。没保险 。 交警去定则的时候定的她主责。我次要责任。 现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我花了约3000元。已经结束了。 我的摩托车还没有修。外壳碎了。车把手前面的轴裂了。 她的轿车滑了一个小口。 她的保险公司说她的车需要去4S店定损(大众) 修理的费用我出。我的摩托车叫我弄到修摩托车的地方去定损 费用他出。 这样算合理么? 我的医疗费和修摩托车的费用应该怎么算?她修车的费用需要我负责么?多少比例? 因为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 求明白的朋友帮助。! 跪谢!
根据规定,凡是双方责任出出险的事故,优先赔付交强险,也就是说你们两都有责任,你赔偿他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他赔偿你财产损失限额 2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超出交强险损失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划分。 以你的案例为例,假如他修理用了5000元,你先赔2000,剩下3000按照责任划分,你承担30%,他承担70%。你自己的摩托车也是一样。如果你没卖保险的话,可能要吃点亏。因为交强险的限额赔偿部分只能自己承担了。
答:根据规定,凡是双方责任出出险的事故,优先赔付交强险,也就是说你们两都有责任,你赔偿他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他赔偿你财产损失限额 2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