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应善待残疾人士?
山东一男子双手残疾无证驾车百余里被查获,1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这人重度残疾,双手只有左手拇指和右手无名指健全,唉,怪可怜的,你看能不能对他法外施仁?
如果法律对他太仁慈,他会把别人也变成他这样的。交通规则不能破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群值得同情。 可以用其他的法律更多的关注弱势群体,而不是在不适合他的法律环境下“法外施仁”。
这个不叫“善待”,是对他人和残障人士的生命开玩笑。因为衡量残障人士驾驶能力本身没有一个精确的标准,毕竟这样的人开车风险比一般人要大些,万一出现个特殊情况,需要健全的双手才能避免风险那该怎么办呢?法律这样规定不是歧视,而是考虑周全,大家应该理解。
残疾人靠自己一双不健全的手来谋生,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如果有社会救助,他还需要如此的奔波吗?
残疾人要是有能力驾车为何不许可,法律有漏洞···
记得看过央视一期节目,一个双手重度残疾的人。。。那个人的双手被雷击掉连手掌都木有。。。参加过一个大车拉力赛而获得冠军呢。。。他也是无证驾驶好多年,报名参加比赛的时候还没驾照呢。。。所以允许这些人考证是关键,手脚残疾的人有驾驶技术高超的。。。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既然大家都遵守的法律法则为什么他可以不遵守啊 同情心,可以有,但是不要泛滥
法不容情~~~;可以呼唤相关人士捐款,替他了了这一难吧。残疾人的苦,大家都知道。找个好心司机帮他把车子开回去就行了
答:国家鼓励残疾人士参加自学考试,走自强自立、自学成才的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参加自学考试的残疾人考生,凡获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或获得数...详情>>
答:太简单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