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时机SLE患者计划妊娠的条件:SLE病情缓解达6 ~ 12个月或以上,肌酐稳 定并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不使用或只需使用小到中等剂量激素(<15mg/d 泼尼松)维持治疗,并且已停用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免疫抑制剂3 ~6个月 或以上。非缓解期SLE患者容易出现流产、早产或死胎等病理妊娠情况,应 予以避孕。避孕方式不建议使用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药。SLE患者可成功地进行排卵诱导和人工授精,但胎儿和母体出现并发症 的概率会增高。若妊娠期才诊断出SLE或SLE患者计划外怀孕,需评估患者病情,以确 定用药或是否需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