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为什么不让醉酒乘客上车?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给乘客“打的”设定了七条前置条件。其中一条规定:醉酒者在无人陪同时乘车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谢绝或者中断服务。也就是说,出租司机在遇到醉酒的人单独乘车时,可以谢绝服务。
一,避免纠纷。
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时常有乘客借酒劲非要司机强行闯禁行道、走低速道、违章掉头,不然就以拒载为名不付车费。这些问题对司机来说确实很棘手。在街上碰到醉汉,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躲避,凭什么规定出租车司机不能躲呢?
二,安全隐患。
仅仅是提出无理要求倒也罢了,如果醉酒者在纠纷中再借着酒劲动起手来,比如突然抓扭方向盘,就可能造成行车事故。这种事情完全有可能发生。身边坐着一个醉汉,司机难免心惊胆颤。
三,卫生问题。醉汉随时都可能呕吐。如果吐在了车里,清理起来非常麻烦,赔偿问题更加复杂,并可能出现新的纠纷。
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谁耗得起这个时间呢?
醉酒的人当然需要照顾。但首先应该照顾醉酒者的是他未醉的酒伴。把一个喝醉的人单独“扔”在街上,是不负责任的;把他单独交给出租车,也是在转嫁责任。当一个醉酒的人单独在街上摇摇晃晃,最应该救助他的是警察或巡防队员。
他们有很多救助方式可供选择,比如帮助醉酒者联系亲朋,陪醉酒者打的,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送其回家。对那些烂醉如泥、连家在哪里都说不清楚的醉酒者,警察应该把他转移到比较安全的地带,或者送到救助站。另外,市民也可以实施救助,比如送醉酒者回家,或陪他打的。
但这种行为应该属于“好人好事”。与普遍市民一样,出租车司机也没有救助醉酒者的义务。当然,出租车司机如果不嫌麻烦、不怕吃亏,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供帮助。但政府管理部门不能把它作为一种义务而作出硬性的规定。
必须明白,醉酒的人失去了自控的能力,而机动车是一种带有严重危险性的交通工具。
把一个不能自控的人与一个危险的庞然大物绑在一起,既是对醉汉和司机的不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答:我国《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下列几种情...详情>>
问:我想请问如果从上海出发坐23:59那班车,到镇江后还有没有交通工具去扬州,如打的...
答:有,在火车站出口处有人招呼去扬州的游客,中巴车,只是较少。镇江打的是一块六一公里。详情>>
答:C.竞叫阶段发现在竞叫阶段,如裁判发觉某参赛者所打的牌不是该轮所应打的牌时,则应取消所有的叫牌,确定赛员的就座无误后,再告诉他们当前及以后各轮的权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