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死亡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死亡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在医疗卫生机构或送医途中死亡者 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交死者家属。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 家属应持街道(居委会)证明,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和生前住院、就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如果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家属需提供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的相关证明,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根据家属提供的疾病信息,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居民发生非正常死亡 家属应持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换取《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非正常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死亡,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答:办理材料1、申办人身份证; 2、死者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3、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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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问题有点大,呵呵,就象你问西瓜与水果的区别. 社会保障是个系统保障,是为了社会稳定所做出的一系列的维护人民基本生存的有效措施,包括社会保险、困难救助、医疗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