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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男方失踪找不到人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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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男方失踪找不到人怎么办啊

如果男方是恶意躲着不想离婚.找不到他本人,本身双方还是异地生活,男方亲属说是打来电话说是在外地不在家.去找他也没人,说不知道去那了,但是找不到.这该怎么下手办离婚
有一女儿六个月了抚养费是多少和财产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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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2-03-13 09:23:00
    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到庭,玩失踪,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孩子的抚养权看孩子和谁生活对孩子更有力。

    刘***

    2012-03-13 09:23:00

其他答案

    2012-03-13 21:51:26
  • 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2***

    2012-03-13 21:51:26

  • 2012-03-13 20:07:56
  • 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s***

    2012-03-13 20:07:56

  • 2012-03-12 21:40:40
  •   抚养费一般是计算到18周岁,财产通常情况下是平分。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妇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双方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二是向法院提请诉讼。
    若男方故意躲避,则只能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会设法通知男方,此时男方再躲避也没用了,因为法院找不到人时会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男方再不出现,法院依法可以缺席审判。
       建议你找位律师帮你代理,这里还涉及一个法院管辖地问题,就是说到本地法院还是对方法院起诉?请你参与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m***

    2012-03-12 2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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