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2011年11.11领的结婚证,现在就因为夫妻不和提出离婚,是女方提出来的。现在男方要求赔偿结婚之前所买的东西,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还有怎么尽快离婚。男方以供买如下东西:按照我们的这里的习俗合计是给女方买了3次衣服合计金额是4000,去女方家看父母相当是9000,买了一个结婚戒指是7000.现在男方要求赔偿。在这结婚之前男方还给女方10000元的聘礼,女方买了14000的家电,请问这个财产怎么处理。如果协议离婚是怎么个程序,如果男方不同意,分居两年离婚又是什么程序。谢谢
1、 关于结婚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婚后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平分,作价补偿。 3、分居满两年只是确认离婚感情破裂的一种,不会因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 4、离婚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或者到当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不知你们的结婚是否算草率,因为你没有提到结婚前两人相识多久。不过说如今是草率地想离婚,那是确实的。但婚姻不是如此草率能解决问题的。倘若结婚已经是一个错,那么草率地离婚会是另一个错。所谓的夫妻不和,通常都是些小问题。 建议双方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彼此的感情经历。倘若能够找到共同点,那么维持婚姻会比离婚更好;倘若彼此真的不合,经过冷静思考的决定,必定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今时兴和平地分手,那时或许分割财产的麻烦也没有了。
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吧,这么专业的
离婚不是解决的最好办法,都需要理解和包容 ,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应该好好谈谈。实在 不行,那就谁买的谁拿走,再不就去法院,不 向经法院就不要在乎钱。
都没有磨合个一年半载的怎么就知道过不下去了呢?换谁都不会一帆风顺的,不能把婚姻当儿戏! 如果一心想分,那就把人家的东西还了,自己东西拿走,人家让你还也为想留住你的办法.如果还了东西还不同意就去法院找个律师起诉去.....
答:最快的离婚方法就是你们协议离婚,同时就你们的财产达成协议。 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了。一般是三到六个月的审限。 财产的处...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