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及预提费用的税前列支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几个问题: 1、工资的税前列支是否只要实际发放即可,有没有限额?12月份的工资及年终奖通常在次年1月份发放,为了能在本年税前列支,据说可在本年12月份虚做一份预估的发放凭证,1月份实际发放后将发放凭据作为附件,或者在1月份将此凭证红冲,1月份发放后再做一份实际发放凭证。只要实际发放数不小于预估的发放数则不须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据说这是一般单位通行做法,请问各位老师这样做是否可行? 2、凭合同预提的费用在发票当年未收到时,是否要做纳税调整?如本公司租的宿舍,在支付房租时借:其它应收款,贷:现金,月未计提费用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预提费用,发票收到时借:预提费用,贷:其它应收款,请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如房租发票当年未收到已支付的房租费是否可税前列支?另外如一次开具了以后数月的房租发票且在一张发票上,是否可以第一个月凭发票原件入帐,以后月份支付房租时凭复印件入帐? 3、防暑降温费、防寒费、未参加社保员工的医药费、员工活动的卡拉OK费用是否均可从“应付福利费”列支? 4、工会经费列支有什么要求? 请各位老师费心指教,谢谢了!!全部
1、工资的税前列支只要实际发放即可,有没有限额的,工资的发放允许上发薪,也可以下发薪,所以12月份的工资及年终奖可以在次年1月份发放,为了能在本年税前列支,可在本年12月份做预提发放凭证,1月份实际发放后再冲预提 2、凭合同预提的费用在发票当年未收到时,是要做纳税调整的。如果房租发票当年未收到,那么已支付的房租费不可以税前列支的。另外如果一次开具了以后数月的房租发票且在一张发票上,可以第一个月凭发票原件入帐,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以后月份摊销房租时凭自制的摊销表入账就可以了 3、防暑降温费、防寒费、未参加社保员工的医药费、员工活动的卡拉OK费用均可从“应付福利费”列支;但是除了医药费凭医院的单据报销的外,其他各项均要计入该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个税 4、工会经费列支要有工会提供的正式收据做为凭证附件入账全部
答:1、工资的税前列支是否只要实际发放即可,有没有限额?12月份的工资及年终奖通常在次年1月份发放,为了能在本年税前列支,据说可在本年12月份虚做一份预估的发放凭证...详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详情>>
答:任何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都必须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总体原则,预 提费用当然也不例外。所谓真实性是指企业能够提供证明有关预提费用确实 已经实际发生或肯定会发生的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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