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房租的税前列支问题
2010年1月1日开始,我公司租A单位的房屋2年,当作我公司办公楼, 合同约定:我公司每年末支付A单位全年租金12万。 实务中我是这样处理的:每月月末预提房租1万元, 借:管理费用-房租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 按理说我们2010年底应该付A单位12万,但年底时刚好赶上公司资金紧张,于是到2011年2月才付清2010年全年房租12万。 现在要进行2010年的所得税汇算了,请问:2011年5月前进行2010年的所得税汇算时,2010年全年的房租要不要税前调增呢? 依据是什么?非常感谢!!!全部
2011年5月前进行2010年的所得税汇算时,2010年全年的房租,不做纳税调整。依据就是2011年2月取得的2010年全年房租的正式发票。全部
如果汇算清缴前已取得对方的发票和签订的租赁协议,可以不做纳税调整,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全部
如果2010年已收到了对方的发票,就不用做调整. ... . .全部
答:应该说,为了保证税源足额征收,税务机关对预提费用控制非常严格。早在1996年,就发布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企业所得税税前...详情>>
答:1、你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属于一种普遍的情况 2、税法规定,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项目,但银行借款利息除外。 3、对你们公司这种做法,在申报企业所得...详情>>
答: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 扣除: (一)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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