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劳务派遣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

首页

劳务派遣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

各位大虾,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我公司是用工单位,派遣公司是一外地企业。我公司共承担三部分费用:工资、社保费、派遣公司管理费,派遣公司提供全额发票。劳务公司委托我公司代发派遣人员工资,问:我公司和派遣公司谁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义务人?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0-10-21 20:33:5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第二条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所以,劳务公司委托你公司代发派遣人员工资,你公司就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义务人吗,必须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

    2010-10-21 20:33:57

其他答案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