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新成立一贸易公司,2009年10月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支付总价款152万,土地证及房产证未过户前,我做分录:借:无形资产152万,贷:银行存款:152万。无形资产未作摊销。2010年2月正式取得土地证及房产证,其中房产证按152万元开具不动产发票(纳闷:这152万如何区分得出到底是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契税按152万*3%的比例缴纳,另付工本费及交易费1.6万,还替本应由被拍卖方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附费,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12.4万,请问高手,这样的账怎么做会计分录啊?谢谢,帮帮我.
可以将过户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房屋及土地 另外支付的有关税费也连同资产入帐固定资产吧。
答:1、房产发票及相关税费支出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公司未成立前拍卖所得的房产: (1)如果公司成立后,用公司账户支付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