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笔股权投资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符合收入的定义吗? 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上说: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我知道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可是,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这两项业务的会计分录没有涉及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啊,那么如何理解这两项业务也属于收入范畴,符合收入定义呢?
书上讲的企业是泛指所有的企业,对于金融企业而言,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是他们的主营业务收入,计入“利息收入”。而一般企业,利息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