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转投资额不得高于注册资金的50%。为了增加公司对外投资的灵活性,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比例限制。
1993年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而非注册资金)的50%。 2006年新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比例限制。 根据法务禁止则当行的原则。企业的对外投资金额可以大于公司的注册资本。 比如你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那么你对外投资注册资本10亿的公司也是可以,只要你能以公司的名义投入新公司10亿元的注册资本即可,而不审查你的10亿元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