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DNA亲子鉴定时,如果采集的是3个人(父母子)的样本,是不是先做父子的,确定是亲子关系后就不做母子了,不确定的话再把母亲的样本做参考;还是三人的一起做,后比对出的结果? 我在一家医院出了3000元做的,没有数据,只有一句话的结果:认定父子关系,虽然采集了3个人的样本,母亲的却没有在结果中提到,我想是在认定母子的前提下做的, 担心母子关系不能够确立,医院的解释是,母亲的样本是一起做的,如果孩子和母亲的不符,他们不会发结论而是追查孩子的来源,这种说法符合3个样本的操作流程吗? 后来我交涉了几次,一个月后给我补了一张数据报告,上面有三个人的位点数据对比,我又担心报告的真实: 既然有数据,开始为什么不给呢?不就是一张纸?而且一个月后报告还能够保存的吗?(院方的回答是私人做的惯例都没有给数据,给我的是司法待遇.) 我做的是一家省级司法鉴定中心指定医院,开始是相信他的权威才去的,没有想到会这样.
实际上母子不用做,你生的孩子,确实没有必要做鉴定; 医院要母亲的样本,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把父子关系做准确。 我觉得医院的做法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