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人,男友是日本大板人,他的单身证明不符合,该怎么办?
我是武汉人,我男友是日本大板人!我们都在上海工作!他通过在日本的家人,在大板办理了单身证明,也通过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公证!上月我们回武汉办结婚证,民政局告知他的证明没有对以前婚姻状况的描述,拒绝给我们办理!回上海后通过在日本的家人,再去大板办理,告知是需要结婚的证明。结果开出来的证明材料跟前一份是一样的,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急需知道,谢谢大家帮忙!
上海办理只需写:***,系日本公民,男,出生年月、相关证件号码,该先生目前婚姻状况为无配偶。特此证明。 与外国人结婚,需要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武汉要求以前婚姻状况的描述,那就写未婚无配偶,或者无配偶再婚。
可以在日本办理结婚
答: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