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鸿业兴园”给你,位置在西南四环内(距南四环500米,距西四环1000米),紧邻怡海花园的东北方位,品质很好,前几天北京晚报登载的“十佳楼盘”鸿业榜举第三位。16日刚开盘的三期,详细资料可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我是二期的业主,认为比较理想,升值的潜力也很乐观。只是到明年下半年才能完工。
据我所知现在大学城的宾馆还没怎么完善,也就是没有。招待所一般现在的学校还没设立。只有大学城的四个村落有房子出租,但不是很安全,也不是很好,价格不详,最好就不要住那里(如果你不是长住的)。一般的大学现在好像都有房子让家长等暂住的(也要钱的)。比如华南师范大学,可以跟保安联系,他们会安排宿舍给你住的,价格好像是15元/晚(也不是很清楚,你最好问清楚点好)。我能帮的就这些拉,不好意思^_^。
美林基业房地产公司,不过网上对这个楼盘评价很差,质量、装修的投诉最多,你自己要考察清楚了哦
建议你听听业内专家的,最好是某某大学的教授,他说要跌了,那肯定会涨,他要说会继续涨,那肯定是要跌!
我不知道你和开发商是如何签定的购房协议,是否要求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并约定了代办费用,通常情况是开发商提供合同、发票、并先期备案,个人凭此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不划算,因为你提前还款的20万元银行已经计算了三年的利息,这样很亏得,还不如你等到下次银行加息的时候一次性把剩余的贷款全部结清划算。
这样的房子的购房合同无法登记备案,必须要求开发商尽快解除抵押以便登记,否则合同不能生效,更不用说产权是无法办理的,在一定时间如果不能够登记备案就可以要求退房。一般开发商会在房子出售后尽快解押的。
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具体审核时,以夫妇双方职级高者为准。对于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的申请人或配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申请家庭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
最好不好买这种房产,万一那家单位出现一些情况,对你是没有利的,你公证也没有用的,要有房产证的房产,国家才会支持这种购买者,买这种房对你是更有利的,才能真正保证你的利益.
不需要交纳,经济适用房属于福利保障性质的住宅,首次上市交易免营业税
1、未婚不影响购买经济适用房 2、按家庭收入算,结婚前以一个人的名义审批就可以了 3、各地制定相应的基准价格 4、是的,要按评估价确定 5、是的,但该转让价不能明显低于评估价格 6、签定合同,去房管所办过户手续,对方会代扣税款。
是的,我现在住的房子只有80多平方。但是有客厅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两间卧室和一个阳台。我觉得我和老公两人住着也很惬意。将来有了小宝宝也有地方住。
哈哈上面的回答很精彩,号按政策是不允许出售的,不过你和你的朋友有约定的话可以按上面的6做,还有可以做房产的赠与公证你可以补偿他一部分钱回避一下买卖,
我自己认为房子在一两年不会再像去年那样狂升了,如果可以最好结完婚后在买房,会对你们的生活好!自己见解!仅供参考!
你可以把你房产证上的名字过户到你爱人的名下 那不就OK了吗
1、不行的; 2、我国规定每户只能享受一次福利房的优惠政策
我个人决的风险比较大!!!! 因为我自己就是做二手房的!我的老家还是地级市!我做这行一年多的时候也想回自己的家里去开家中介公司.目前那里也有好多家.我有回去做过市场调查.他们做的并不是太好!首先象那些小城镇他们对我们这个行业认识不是很深!决的我们付出的太少得到的太多!加上地方小信息资源少.基本上他们牵来扯去也都能搞上一点关系.用不上我们! 正和你所想到的我们带他去看完房子回头他们自己去交易去了.再加上如果我们自己开加店一个月的用营成本也要好几千块钱.象你那样还要放弃自己的行业!从新去适应一个陌生的行业不容易.浪费了时间精力可惜建议您要三思!
首先要看你以什么性质来买此房,如果你继续按照经济适用房来买点话,需要缴纳:营业税(满没满5年)=出售价*5.5% 契税=1.5 印花税=0.1% 个税=20%还有要看他买时候多少钱,在看他卖你多少钱,他应该承担个税和营业税。你要还有那里不 明白可以打电话13070148350
由于现在新建商品房面积往往较大,所以即使商品房与二手房在面积单价上相差不大,但是二手房往往面积小一些,所以总价格比较低,对于手头资金不多的,还是购置小面积的比较好。 如果希望即买即住的话,二手房一般来说是首选
还是买二手房比较好。首先,买完后可以立即住进去;其次,买二手房可以节省装修的时间和精力;第三,二手房周边的配套设施相对成熟,齐全。第四,二手房的价格要比同一地段的新房价格低。
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谁也不敢违宪,因此国家不可能限制公民异地购房。所以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甚至户籍政策都要开放,现在世界上只有中国和朝鲜有户籍限制,所有国家都是自由迁徙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