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关于增值税抵扣问题

首页

关于增值税抵扣问题

   我是一家商业企业,经销图书的,最近收到一份印刷厂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写的是-印刷费.
    单位,数量,单价,未填写.金额和税额填写了.
    问一下 此张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有条款或条例最好了.
  希望能够很快有详尽的回答.谢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6-05 13:40:15
    您好,只要不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之项目,取得专用发票,用于生产经营,一般都可以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以一般情况是可以抵扣的
    

    c***

    2008-06-05 13:40:15

其他答案

    2008-06-05 13:27:04
  • 可以抵扣,印刷费属于加工费的一种,不必填写单位、数量、单价。

    阿***

    2008-06-05 13:27:0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