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转让要交纳的税费和将来征收遗产税哪个更多?
我和老公3年前买了一套房,现我父母也买了一套房,因担心以后可能会征收遗产税所以想在他们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 如果将来我要卖掉其中一套房子,是否按照拥有两套房产处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 请问从合理避税角度考虑:我父母的房子到底该不该加上我名字呢?
此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有几位继承人。 继承房屋遗产不交税,只交公证费的工本费。 而房屋转让是要交营业税的。 两者相比,办理继承的费用要少得多。 如果继承人只有你一人,你就是该房产最终的产权人。走继承的结果最理想。
此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有几位继承人。 继承房屋遗产不交税,只交公证费的工本费。 而房屋转让是要交营业税的。 两者相比,办理继承的费用要少得多。 如果继承人只有你一人,你就是该房产最终的产权人。走继承的结果最理想。收起
继承的房产,要重新打印房产证,相当于变更房主,按国家规定,房产证时间在5年以内的房屋在销售的时候要征收5%的营业税,这就是高税费的主要构成了。 如果你现在销售,主要的税金就是营业税及附加,总体在你房屋售价的5.5%左右。
继承的房产,要重新打印房产证,相当于变更房主,按国家规定,房产证时间在5年以内的房屋在销售的时候要征收5%的营业税,这就是高税费的主要构成了。 如果你现在销售,主要的税金就是营业税及附加,总体在你房屋售价的5.5%左右。收起
过户费用如下: 契税1.5% 印花税:千分之五 教育附加费:几十块 登记费:100 外籍人士还得要出个公证费:千分之三。 你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按揭的话还得加如下费用: 按揭评估费:500 按揭登记费:100 律师费:1000 抵押公证费:贷款额的千分之三。 还有个增值税:(合同价-原价)20%。但这个税一般是可以避免的,去过户的时候可以以原价过户。这样这个税就避免了; 原房产证是在卖方手中还是在银行抵押?在抵押的话还得出个赎楼费:2.0%(卖方现在所欠银行款) 。这个费用可以彼此商量一下由哪一方出,一般都是业主出。 有需要查档的话还得加个50块钱的查档费。 以上这些就是你所需要的了。其实你找家中介的话,安全又稳心,你只需付成交价的1.5%做为佣金,中介公司就会帮你办好所有服务。而且有三方交易的话,安全多了。 没房产证的不能过户,但有绿本在手的需要先补地价才能过户。递件后20个 工作日,按揭还要加15个自然日。一共是35个自然日,才能办完所有手续,拿到房产证。在最后就是结清水电等费用。就可以正式入住啦,当然,在交付了首付款后也可以提前入住,这需要和卖方商量决定。
如果甲是买的商品房可以,经济适用房不行. 1.到银行办理债务转让手续,并同时办理抵押按竭.2拿着办理到的所有手续,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过户啊。改名的话去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交一定费用就行了啊/ 可以买卖。先把银行贷款注销。
您好,您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办理地点应该是在当地房管所。您不仅需要有正式的房产发票,而且还要有带上购房合同、房产商的准售证、房屋的验收合格证、好像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为保险起见,反正所有与购房有关的资料文件您都最好带上,以防资料缺失而不能及时办理。或者您在办理前去相关部门具体询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证应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去办。正式房产发票和契税票不能去办理的,办理房产证应该还要有::①土地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施工许可证;④工程质量合格证明;⑤测绘成果报告。转移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②个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关证书(复印件);③买卖、赠与、交换、拆迁安置及房改房屋,须提交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合同或协议书及有关手续。千万别忘了带足人民币哦。你需要交的费用有: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契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你最长应在房屋竣工后5个月拿到房产证。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这要看现阶段,该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 1、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房屋所有权还不能转移。 2、开发商的房产所有权有瑕疵,短时间内办不了房产证。 3、申请了购房贷款因为缺少开发商的配合没法房产证。等等 除了以上比较合理的原因外,在一切正常的情形下办产权证需要1年的时间太长了。 在房产证申请手续已经递交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情形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时间/条件的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将房产证办理完毕,在过户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即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几日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未在约定期限或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未履行过户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果,你们协商吧
类似情况,最好到中介公司去办理。其间有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批贷,贷款批下来,才能到国土局去办理过户。卖方的剩余房款将由贷款公司发放 到中介公司咨询可以得到很肯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开发商此举是因为有些人到办证时迟迟不交纳影响了办证时间所以提前收取,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不会以此要挟,只要到时及时交纳即可。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交纳的
中介公司要收1.5%契税,1%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交的,而且是上交给税务局的,只要你付了钱,他们帮你代交后,交付与你等值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是不能多收的,我想中介公司也不会冒着国家的名义来收你这个钱,再说这个钱都是要收的!至于2.5的佣金,则是完全属于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了!这个钱也是好商量的,一些小中介还可以还还价,一些正规一些中介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交涉一下,看看这个佣金还降下来一点,实在不肯也没办法了!委托中介是肯定要交佣金的,多少差不多也就那个数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10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 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 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 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大的策划,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各方面的安排.如果要获得更准确的判断,还应当提供更多的信息. 从投资方式来讲,采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就会节省大量的资金.同时通过一些法律设计,还可以减轻责任. 投资目的非常重要. 商业中心的运营方式方式也非常重要.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让就是你直接从国家手里买,现在的政策是只交出让金就全解决了; 土地转让就是别人已经从国家手里买到地了,你又从这个人手里买这块地,除了地价款外还得交3%的契税
有后患,可能价格要便宜,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签定相关内容,考虑仔细,我一朋友就是这样土地证到现在还无法过户.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首先要结婚的话房子是肯定要的,如果贷款不是很多的话最好问亲戚借,有钱情愿还亲戚也不还贷款。然后房子买下来先别急着结婚也别住进去。先租出去,用租来的钱还借款。结婚证书可以先开好。等到还得差不多的时候再办酒席,正式结婚。如果你是在大城市里的话那就算你不结婚也得先买套房子,这个年头房价是只会涨不会跌的。]<br/>你说你上海的,那更要买了,不管贷款有多贵都要买,以后早晚要买的,以后买只有贵,再说你们的工资加一起有5000选择年还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了,推荐你们一个地段挺实惠的,凇发路这里,离三号线很近但房价只有9千不到,全上海我看过了只有这个地段的房价还算合理。<br/>如果你贷款10万的话每年就是还1万多 你自己算算吧 加上你们双方父母肯定还有工基金的还能充掉个几万 还有千万别选市中心的房子或者景观房<br/>对于未来的上海来说根本不存在市中心这一说法,上海就这么大块地方,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要不了几年周边地区都和人民广场差不多了,而且方便不方便也不是光看地段的,关键要看你的工作地方在哪,再说现在的工作趋向本身就不稳定,何必局限与一个地区呢。叫我说只要附近有地铁站的地方价格适当就赶快趁早买吧,希望说了这么多能给你点启发,真的 我也是上海人 我只知道在上海不管你现在结不结婚都得要先买套房子
有能力自己买房不和父母住在一起,这样很好<br/> <br/>我的很多姐妹都是在婚前自己买房的,<br/> <br/>现在社会 ,女人应该独立一些。<br/> <br/>而且以后找男友,也可以和对方说清楚,<br/> <br/>婚后两个人一起过,不要靠父母住一起的,
您的问题需要拆成两方面给你做答。<br/>1,您有卖方的房屋销售委托书,前提是这个委托书是有公证处出的公证书,如属个人手签,房管局应该不认可。<br/>2,你的委托书为公证书的前提下,如果您想收入佣金,即中介费,需要您有全国房产经济人证,注意,经济人协理证无效,如果没有,属于违法盈利,交易顺利买卖双方无所谓,万一不顺利,您轻则会被罚款赔偿所有经济损失,重则会以诈骗罪被公诉。
建议你在上海买一套小的,因为你在上海这一套小的随时可以换周边大的,反过来就不一定了,因为总体来说上海市的房价涨幅比周边块,而且到时候出手的时候上海这套小的比较容易出手
武汉买房是要求从你买房之日前2年内有在武汉市内社保满12期才可以的。如果按现在算起,就是你2011年9月-2013年9月有在武汉满12期就是有资格的。按你如上说的情况,如果你过去的社保是在武汉交的,那就是可以买,完全有资格!但如果是在外地的那就没用。你去看房的时候问置业顾问,顾问会告诉你是不是有资格的。
劳动者在职的,那么可以以房租、家庭困难来提取公积金,只要手续齐全,那么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
去黄岛等郊区吧<br/>这个价格在青岛是没可能的,在城阳、黄岛、即墨等地方还是有希望的。
作为旁观者,很不愿意以钱来衡量,但是我给你算一算,无论自尊与否,这个男人通过这种方式做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br/>1)他在结婚前买房,是他自己的婚前财产<br/>2)他没钱装修,还不是得你们补贴<br/>3)他没钱还债,还不是得你们补贴<br/>4)以买房为理由,省略了彩礼费。(你们那边的彩礼费确实高了点),但是提亲什么的,总得上门意思一下吧<br/>5)我想问问,办婚礼的钱谁出呢?<br/>当然他在婚前买房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因为你有房了,如果你们婚后再买,就要算是第2套,首付要60%,贷款利率也要1.1倍,对于你们的小家庭来说是不合算的。但是姑娘,鉴于上述理由,我建议你好好考虑一下,你们婚前婚后的资产管理。另外,买房不是小事,他父母是什么意见呢?
你先要首付搞定,商业贷款首付一般30%左右,然后剩下的钱和利息按年限平摊下来<br/>你贷款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你有能力能偿还,比如你的工作单位,工资每个月多少,你还有其他什么固定资产没有,你去银行咨询就会比较清楚了
会影响,因为北京政策认房认贷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的。
追问<br/>是的 最近半年每月基本流水进帐至少1万。。。利用这点 可以证明还款能力吗??<br/>你可以按照现在的营业收入明细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银行会核实的,会按照你的营业收入计算。按照贷款银行要求提供即可
生孩子要趁早难道是针对条子生塞红包走关系用的?其实只要孩子自己努力, 成绩不错, 小升初结果不会差的, 用关系硬把孩子塞进好学校, 结果也未必佳.文来的条子生水平差数量多, 闵行区都是有名气的, 否则怎么会被上宝远远地甩在后面呢?文来尖子生又不少的咯!
有两种方法,第一:买卖。第二:赠予。如果房子还不满五年,买卖的方式会有税费,赠予的话一定要到公证处,有一定的手续费用,具体看房子多大的
现在努力工作吧,我觉得吧,现在虽然无法回报父母,无法买房,父母是不会期盼孩子如何回报他们的,但父母总有一天会老,那时你只要不要嫌弃父母,耐心的对待他们,就像他们在你小时候对待你那样就好啦,反正我自己是这么想的
当然五证还是很重要的 另外还应该考察一下开发商的信誉及银行是否有欠款 是否存在抵押. "有公司愿意先与我方签订5年租赁合同"是否真实,小心上当
商品房销售办法中有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超过+/-3%时,买房人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滩面积这是对的.
如果贷款已经下来,说明合同已经生效,也就是说已经登记备案,你可以以合同丢失的名义,拿发票和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挂失,然后复印那里存档的你的合同即可。
如果你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卖方对交房期限的口头承诺的话,谁违约就只能看定金合同了。以你的表述来看,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的期限。此时要看你们签定金合同时房屋的状况,是正在出租,或者卖方还在居住吗?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最好你的信息能更详细些。就你所说的,如果对方违反自己的交房承诺而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应该是对方违约,他应该双倍返还你定金,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能证明卖方的口头承诺,对方又不承认,那么打官司你未必能赢。
开发商利用了假期的时间差,把责任推给了邮局,按照法律不算违约,可是作法比较卑鄙。
如果合同已经登记备案,即使丢失也没有关系,可以让开发商复印即可,因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有存档,发票则必须催开发商补开,否则无法办理产权。
1 由于你的"首付款以交",合同即已成立 2 "10月分才能去房产局存档"不影响房屋入住使用,这种现象很常见; 3 如不想购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如果能退房也必须交纳违约金
是按照房产证填发日期或者是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日期为准。 如果是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房产,上市交易时候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
现在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基本是将尾款还清从新办理贷款,这样费用相对会低些,还有它现在有没有房本,它可以让他在美国通过中国大使馆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他弟弟办理就可以了。你最好找一家信誉好的中介帮糯米办理此事,你会省好多事的。
国家不取消预售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市场,相应的风险则转嫁给消费者。现在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的就是按揭贷款,把风险向银行转嫁一部分。
你32万的房子,首复22万,公积金贷款10万,那还要办什么组合贷款?一般是先签买房合同,交首付后,再签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需要你提供你和家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贷款合同签好你就要交担保费或者买房屋保险,贷款合同审批下来后就可以进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了,30天后那产权证
根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八条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也就是说。房屋面积通过实际测量后不管是预测还是实测。都要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进行确权才是最终认定的面积。 你所说的是开发商仍以预测面积作为合同面积,办完手续收房时再出具实测面积,造成房价增加,是否合理这个问题。从道义上来讲开发商是有欺骗的行为,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对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件。面积结果只有在最终确权的时候才能认定。
只要你的房子的合同已经登记备案就合法了,就不是开发商的资产,受到法律保护,只是可能在交房、物业方面受影响,需要在以后法院判决后才清楚。不过开发商即使破产你的房子也不收影响,合同登记备案后就相当于商品已经卖给客户,属于客户所有,你要退房反而比较麻烦。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办理退房的。而且你已经&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你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除非你愿意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交房时一并交纳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交到房管部门,不然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你已经交了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建议你可以寻找一个买家买你的期房,最好是有间接关系可以信任的买主,然后你再找开发商商议帮你撤销备案办理更名手续,这就看你的攻关能力了,不是开发商必须办理的业务。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买主签订一份协议,先支付你部分房款,该房屋产权协商转移给买主,你先利用该房款还贷,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买家来说要承担5.5%的营业税了。此方案操作难度较大! 希望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开发商还在,在开发商的协助下是可以办理按揭的。但是如果你所购买的这个房子已经是现房,那么必须要先办两证,凭两证才能办理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