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借读情况
小儿想在厦门借读,现在时间急迫,却不知该备些什么材料,更惨的是找校无门,希望各位特别是行内人士帮帮忙!!!!!!
[厦门] 借读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 福建之窗 2004-08-16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昨日,厦门市各所小学报名开始。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今年厦门市小学生每学期的借读费为480元。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除了借读费,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形式向学生家长收取与入学指标挂钩的赞助费。此外,借读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据了解,厦门本市岛内户口(含蓝印)的适龄儿童,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民办小学应按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差额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解决。
而非本市常住户口经批准在本市小学借读的学生,入学以后取得厦门市常住户口(含蓝印)的,户口又不在学生就读学校片区的,原则上不再转学。 厦门市教育局重申,一些家长为了孩子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现在应及时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种做法往往容易造成因为实际居住地不在片区内而被学校拒收,但是,当他们试图将孩子的户口转回居住地片区时,所在片区的小学却因为招生名额已满而无法接收,最终导致孩子无法按时上学。 今年厦门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并采取措施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并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接收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
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并加强管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关于内联单位非厦门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就学的规定》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委《关于内联单位非厦门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就学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关于内联单位非厦门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就学的规定 为贯彻省人大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与内地经济联合的规定》精神,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特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现就内联单位非厦门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市经协办登记或报备的内联企业、科研机构、驻厦机构。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第一条范围的内联单位内地一方派出人员中,夫妇双方均在厦门或者其子女在原户口所在地就学确有困难的非厦门常住户口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 入学入园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的规定,结合我市学校的实际承受能力,目前,内联单位非厦门常住户口人员的子女在厦门就读中、小学或幼儿园,只能申请借读。
第四条 借读收费标准:内联单位人员的子女在我市就学者,非义务教育阶段按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缴交一定的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减半缴交。 第五条 学籍管理与升学:内联单位人员的子女在我市修完学业,在原籍有学籍者由我市接收学校出具证明和有关材料,回学籍所在校取得毕业资格。
在原籍无学籍者,可申请在我市参加毕业考,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市接收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义务教育阶段经申请被批准者,可在我市升学。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经申请被批准者,可报考我市的一般普高和职业高中。在普高就读的内联单位人员的子女会考和高考,按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就学手续:内联单位人员的子女借读报考手续,小学由县、区教育局(直属小学由市教委初教处)办理,中学由市教委中教处办理。办理时需交验有关材料和市经协办开具的介绍信。 。
答:您好,各个省市的借读手续都有所不同,您如果是上海市的话,可以拨打50159006(思汇教育川沙校区),咨询求助,川沙校区借读情况较多,中心老师都是执教经验多年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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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3]西班牙教育西班牙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6~16岁)详情>>
答:科学包罗万象,说没有关系是不客观的。我的微博上有详细介绍。请点“赞”![进入微博即可参与更多问答分享]详情>>
答:这个其实跟家长的教育观念有关的。 考试得十几分不代表其他领域孩子也是十几分,所以不要责怪孩子。 找到方法慢慢解决,要注重孩子综合品质的培养。 一点建议。 _...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