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中级财会例题中消费税计算的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例题中有关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是这样计算的: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000+7000)/(1-10%)=3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30000*10%=3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000*17%=1190(元) 请问在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时,为什么是除以1减10%呢? (2)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 贷:银行存款 11190 然后这里的委托加工物资为什么是3000加上7000呢?消费税税金也要做成本吗?
(1)在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时,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即税费已包含在价格之内,所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不得抵扣;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出售时可抵扣
举个列字吧 烟要交消费税 但如果把烟丝交给其他企业加工本企业就在区划的时候交了消费税 这个材料如果继续加工就要扣出多交的部分 借:应交税费_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然后这里的委托加工物资为什么是3000加上7000呢?消费税税金也要做成本吗 是的。
答:(1)在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时,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即税费已包含在价格之内,所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