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有哪些?
张掖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有哪些?
1、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离退休批文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书、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4、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有关证明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未再就业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未再就业证明,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答:1.《张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4.根据职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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