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价应该像股市一样,上升的时间长了,总会有一个调整的时候,其实任何东西都要遵守这个规律,最大我可以看到30%的调整幅度:)
现在的房价应该像股市一样,上升的时间长了,总会有一个调整的时候,其实任何东西都要遵守这个规律,最大我可以看到30%的调整幅度:)收起
我个人决的风险比较大!!!! 因为我自己就是做二手房的!我的老家还是地级市!我做这行一年多的时候也想回自己的家里去开家中介公司.目前那里也有好多家.我有回去做过市场调查.他们做的并不是太好!首先象那些小城镇他们对我们这个行业认识不是很深!决的我们付出的太少得到的太多!加上地方小信息资源少.基本上他们牵来扯去也都能搞上一点关系.用不上我们! 正和你所想到的我们带他去看完房子回头他们自己去交易去了.再加上如果我们自己开加店一个月的用营成本也要好几千块钱.象你那样还要放弃自己的行业!从新去适应一个陌生的行业不容易.浪费了时间精力可惜建议您要三思!
我认为需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集中供暖与电供暖实际发生费用的问题。相对来说,现集中供暖价格相对较低,百姓较易接受;电供暖费用较高,一般百姓不易接受。 第二:电供暖需提高供暖设备的用电功率的效率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需加大科研力度,开发更好、利用率更高的电气采暖设备。
房子便宜,你先买下来再说 到时看情况,如果自己喜欢江景房就自己住,不喜欢也没关系.卖掉可以净赚20多万,买什么不行啊
不用理睬他们,因为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看房一定得买,而且这套房子的产权人也不是在它一家中介挂的,再说已经过户了还担心什么,它们再来骚扰你,你可以报警到法院告他们的。同时有的地方看房要给看房钱,这也是本行业不成文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要看小区的规划图了,若有审批的就是合法的,否则即是违法的.可以告之.楼间距国家是有规定的,即1:1.2
你去平西府王府温馨公寓看看吧,在立水桥坐803、966路公交车直达,价位和你要求的差不多,是网签
诚恳的提几个想法: 做高档楼盘,户外电视台报纸都要做,而且要求诉求出高档楼盘的形象.但并不是真正让看报纸的人买,而是取得大家的心理认同:最贵最好. 象文体活动亏你想的出来,买的人会来吗?不会!SP活动提供几个选择,楼盘品质解析会,高档酒会,高尔夫球友会,车迷俱乐部自驾游. 平面媒体选择小众媒体,但一定要高档的. 大牌位置要绝对市中心的 售楼小姐要求素质高外型好的,但也要提高待遇人家才来啊 有什么可以交流的发信息给我,一定响应
这位兄弟,你遇的事是买房常见问题的集合 合同中约定煤气是配套标准吗?没有或者写费用自理就要你付,那你就交钱拿房. 地上有泡沫明显的偷工减料啊,去质检站鉴定一下吧,应该可以索赔的.按合同条款来 电梯一年一检要贴当年的质检标志
公积金的使用只能异地支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提取的条件和本地的相差无几。你的情况只能是每年提取一次,然后放在还款的帐号里,每个月进行扣款。没有那种自动转存的情况。
绝对超值!你是现在买的吗?如果是那你可算赶上了,现在多少人买不上房呀,现在西三环的房子价格都在7500-8000左右.
裙房形象地说是商品房的底盘,比标准层的单层面积大,也有的把几栋相邻的单体在底下几层连起来,一般是八层以下,用于对外经营或部分作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只要你留心观察,一般的小区或商住楼外围都有裙房的,也称裙楼. 我画了一个示意图,底下两层用虚线框起来的就称为裙楼.
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即使没有使用你也不能转租他人,如果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你就可以转租。如果承租方已经付清租金,在有效的时间内你如果转租就属于你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已付租金。
呵呵,实话告诉你,根本没有,尾房也都到了代理公司或中介手里,建议你还是找一个比较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来为你服务吧 再有房价会跌么?跌了你还在北京买房么?呵呵
当然要,只要银行给你放了贷,你就要在放贷日的下一个月开始还贷,期房也一样。不可老兄,只要房子好都是还20年从今天起还是20年,从10年以后还还是20年。
方法有二个,一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房地产行政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凭购房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你可以凭当时的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
写信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直接和律师联系.
1、印花税是成交价的万分之五(0.005%); 2、图表费应该是没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目; 3、凭本人(原产权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复印件; 4、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地产产品在每次交易过户时都需要缴纳契税。
这条款的意思是:如果因为你的原因(收入或资质或其它种种原因)没有在60天内办下贷款,也就是你的贷款没做下来,银行不给你贷款,那么你就要在90天内把你原来想做贷款的那部分钱付清。否则就是违约,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直到到达清退你的条件。把你清退了你还是要交违约金。 这没有不合法,这算是你们再合同约定外的补充协议,你情我愿,只要你答了你就要服从,你就有义务去做。 没办法的事,你要想买就要签,不过你可以先在要贷款的银行咨询一下看看以你自己的条件你有没有做不下贷款的风险,一般只要你贷的不是太多不超百万都要以做下来。 开发商这么做是要回款,如果不约定的话它们60天以后还是收不到你那份钱,急死。
你的问题很复杂,涉及到了几个部门.一是国土局,二是规划局,三是建设局.而且各个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国土部门是用土地法,规划部门是用规划法,建设部门是用建设工程方面的法规,如果三个部门各自处理你们这种情况,他们所给的答复可能都不一样,但是看上去却都不错,原因在哪呢,有可能三个法规有不衔接的地方(通常说的法律空白点),同时,本人不是本案当事人,对你的实际情况也不清楚,故很难回答你的具体问题.不过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本人认为是要有理有节,一是要依法办事,二是要讲究方法.方法一、可以先向相关部门反映你们的情况,以及收回土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二、造成收收回土地的原因及其责任。三、涉及责任单位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是收回土地的赔偿是不是到位,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补偿额。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同时,你们要求建房的报告是不是按时给予了答复等等,如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可以依法向政府信访。如果有职能部门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切不可做过急或有违法事件发生,相信党、相信政府。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民间属于事实买卖关系.不能过户,不能处分.
你的提法很有新意,目前开发商还没有这么做,如果开发商以后为了吸引销售,改变营销模式,也有可能会这么做.这是开发商营销观念的问题.
无产权的房子尽量不去买,日后会很麻烦的。
没关系的.房屋买卖是要房产证的.那合同没用的.如果你的情况是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合同又掉了的话,那你就要去开发商那里补一份合同啦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