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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隋之间,人才是怎么被发现和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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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隋之间,人才是怎么被发现和起用?

如题,还有,《三国志》当中,所记的举孝廉是怎么举法?而名士又是怎么变成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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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5 20:51:29
  • 举孝廉就是从汉武帝以来流传下来的一种朝廷选拔人才的方式。一般是每年一次,每郡县选拔一人,该人在该地应以孝著称,另外还得有才能。此人由该地的地方长官来确定,然后推举上朝廷,由皇帝及其他重要官员来确定该人的去留与职务。
    名士,即闻名于世之士。在古代,往往有些人以其独特的行为,作风和思想而显赫独特于人群之间。百姓熟知他们,并把他们的某些思想,作风当作是行为准则来效仿,流传,所以成他们为名士。

    s***

    2008-01-05 20:51:29

  • 2008-01-04 16:56:08
  • 先秦到隋用的是查举制,就是把当地有好名声的人推荐给政府

    风***

    2008-01-04 16:56:08

  • 2007-12-23 19:20:14
  •       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是为政之本。在我国通过一定形式选拔、考核并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做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在原始社会,选贤任能成为推举首领的主要方式在氏族社会曾长期存在。“能者”,是指有某项发明或专长者;“贤者”是指用氏族的传习衡量,品德高尚者。
      原始社会末期,被推举为联盟首领的接班人,除了才能出众,其道德高尚也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   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制国家由诞生到发展直至鼎盛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诸如兴办官学选才制、“乡兴贤能”制、贡士制、世卿世禄制等,主要是采取世卿世禄制。
      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贵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   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主要实行“察举征辟制”。察举制是通过地方官的考察、推荐,将一些符合朝廷要求的人才推荐出来,供朝廷直接任用或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再加以任用。所谓征辟制,就是皇帝直接下诏“征召”人才为官和政府行政长官自行“辟除”(聘任)属员制度。
      征辟者无需考核即被授予高官。察举制度和征辟制度,虽然比夏商西周的“世卿世禄”制有进步,也选拔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治国的人才,但由于缺乏客观的人才选拔的标准,加上有荐举权的官吏营私舞弊,滥用职权,以至于出现了“权贵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常以穷退见遗”[①]的现象。
      甚至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反常现象。这首古谚谣深刻揭露和无情嘲讽了荐举制的弊端。这种现象到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时发展到了极端。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
      它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损益的基础上创设的,但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选举大权几乎全部被盘踞朝廷的士族高官所垄断,而品第士人的标准也就逐渐舍弃才德,不论贤愚,专讲家世门第。南北朝后期,察举制实施的重心开始向考试方面转移,依靠门资选士的九品中正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局面。
      于是,时代呼唤一种新的、相对合理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应运而生。   从隋唐到明清,我国推行科举考试制度约1300年。正如清代著名学者张之洞所说:“取士之法,自汉至隋为一类,自唐到明为一类……汉魏到隋,选举为主,而亦间用考试……;唐宋到明,考试为主,而亦参用选举。
      ”[②]科举考试制度的创造性,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考试制度表明了中国封建时代以知识选拔官员标准的确立,这在一千多年前的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创举。在此之前,从察举制重长官意志和重知识的结合,征辟制度重声名,至赀选制重金钱,九品中正制重血统、重家世,古人经历了数以千年的探索,终于找到了一种新制度。
      它排除了察举制度中长官意志起决定作用的成分,保留了其中重知识的标准,终于通行了千年之久,体现了它长久的生命力。其二,考试制度体现了选拔官过程中的公正,平等的原则。当然,在阶级社会中,平民子弟不可能“公正”地受到教育,自然不可能公正地受到选拔和任用。
      这里所说的公正,是指在统一的知识标准下,科举制毕竟为庶民子弟的入仕提供了可能。据潘光旦、费孝通对近世900名进士的研究,明清时代的一半进士来自农村,科举考试是我国历史上具有一定平等竞争的选官制度。其三、各王朝所建立的具有一套完备的考试方法和惩戒舞弊的规定,如锁院制、糊名制、回避制、复试制、殿试制、校验制等,科举考试由礼部(有时也为吏部)主持,但有检察机构进行监督。
      考官因徇私舞弊、违犯考试规条,轻则流放、革职,重则斩首。这都是对封建官僚特权的严格约束,体现了公正的原则。其四、建立了选拔的程序。科举制下,至明清已形成必须循序而进、不可逾越的四个步骤:一是童试,也称“小考”、“小试”。包括由知县主持的县试、由知府主持的府试、由学政主持的院试三阶段。
      童试三年两考。院试合格者称“秀才”;二是乡试,又称乡闱,即省级考试。在各省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凡属本省生员和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考官由皇帝临时任命,合格者称为“举人”,获做官资格;三是会试,即部级考试,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每三年一次,各省的举人以及国子监的监生皆可应考,合格者称为“贡士”,也叫中式进士,其名额以300名为常,第一名称“会元”;四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试策问,当场交卷,参加者均称为“进士”。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可做翰林官,二、三甲经“馆选”合格后,还得进翰林院修业三年,再根据成绩授官。严格的多次筛选,大体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和择优选官。通过前两种考试只是取得了参加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
      考中进士者,不是马上即可做官,也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做什么官,到什么地方任职,还要由吏部。

    大***

    2007-12-23 19:20:14

  • 2007-12-22 21:45:11
  • 举孝廉就是地方长官(如太守)向中央推荐人才.当然这种推荐涉及的面是很窄的,一般都为贵族所垄断.

    隆***

    2007-12-22 2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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