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变化有哪些?
刑罚的变化有哪些?
1。折杖法。 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新的“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折杖法对缓和社会矛盾曾有一定作用。但对反逆、强盗等重罪不予适用。 2。配役。 配役刑渊源于隋唐的流配刑。
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诸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 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太祖时偶尔用之,仁宗后成为常制。
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颇遭非议。 (关键词记忆:刺配、刺面、太祖、仁宗) 3。凌迟。 (1)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种酷刑。 (2)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
(3)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4)《大清现行刑律》废除。
答:从西周开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成了制度,至清代一般都定在秋后。 《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说法 原因是:秋季草木凋零,呈现一派肃杀之气,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