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张先生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还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 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据实结算,超过3%时,买家可退房。
交房后,张先生委托某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总面积与约定一致,但套内建筑面积比合 同约定少了4%。张先生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认为不存在违约。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 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专家提醒说,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规划缩水...全部
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张先生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还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 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据实结算,超过3%时,买家可退房。
交房后,张先生委托某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总面积与约定一致,但套内建筑面积比合 同约定少了4%。张先生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认为不存在违约。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 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专家提醒说,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规划缩水
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
李先生被广告吸引,来到某楼盘售楼处。售楼小姐指着模型介绍了该楼盘的宏伟规划,还重点介绍了一期和二期之间的一处景观。
签约时,尽管李先生 看到样本合同中“广告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字样,但看到附件中有一期和二期的规划图,也就没多问,他买下了一套一期的房子。入住后不久,随着二期建设的推 进,他和其他业主发现这处景观竟然变成了一幢楼房。于是,李先生与小区百余名业主共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将其恢复原状,但既成事实的东西无法改动。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 更间的差额利益。 专家提醒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 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配套缩水
配套相关细节要在合同中详细体现
张女士看到某楼盘楼书的介绍:小区将设有1。5万平方米的高档会所,有室内游泳池等设施。张女士很喜欢,于是当场就买了房。不料会所建成后严重“缩水”,面积不足4000 平方米,游泳池规模也很小。
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购房者一般也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合同。许多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往往只关注房屋情况,忘了约定配套设施等相关条款,导 致纠纷不断。 专家提醒说,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会所等相关的条款明确约定进合同,如会所的交付时间、所有权归属、服务功 能、服务对象等,同时明确责任承担。
层高缩水
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某楼盘多位业主一起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9米。交房后,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有的为2。8米,有 的为2。9米。于是业主作了自测,结果发现高度为2。6米2。
62 米不等。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时,开发商却推说是销售公司在制作预售合同文本时的笔误。
从法律上讲,合同首采文意 主意(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 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专家提醒说,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 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年限缩水
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 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今年年初,李先生买下某烂尾楼续建工程楼盘,买之前他询问了该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售楼小姐说保证是70年。
后来签预售合同时,他发现合同附件 《房屋土地状况》备注里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1993 年至2052 年,该房屋使用年限竟不到60年,李先生大呼上当。
有许 多买房人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
买房人买房后,对该房 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 专家提醒说,建议买房人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收起
你好,在开发商同意退房更名的情况下可以购房,是算你的一手房,谢谢!
你好,各地的标准与规定不同,备案费是否该由你负担一边你可以咨询当地房产局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谢谢!
房产纠纷很多的,楼主,如果房子是在适合,你要找律师咨询下,最好做个公证!千万不能和原业主私下自己改名字之类的,以防万一啊!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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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和变更的具体要求: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 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 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 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合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这与你无关啊,只要你办理了过户,那产权就是你的了。不能办理过户那就难说。 顺便说下.如果夫妻双方己经离异各占有一半产权,即使产权证上有双方姓名,其中一方也是可以转让一半产权的.
这里有三个概念,一是成交价,就是交易的真正价格;二是低评价,姑且理解为合理避税价吧.三是高评价,是评估公司与银行的一种默契,银行放贷按高评价.不过一般情况下高评也是评不到成交价的,银行也要规避风险.
以房价为由是没法退的,何况你签的是定金。不过你可以在合同上找找开发商不能兑现或者有问题的部分,然后据此要求退房。
风险挺大的,建议你最好等业主办好相关手续后再交易。
关于二手房网签流程 1:存量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苏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2: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 3: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苏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4:合同提交后可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转移登记手续。个人需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件到中介协会办理信息公示。
全产权并不一定代表是商品房,只有全产权的商品房才能购买。我也是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上了解到的,那里购房指南栏目知识很全很丰富,呵呵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说你朋友胜面比较大,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了解下。
应该是退还的你的定金和中介费,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找找,也许能帮到你。
这是你的疏忽,开发商的售楼部应该会有土地证的明示的. 不过一般来说,一块土地从批地到办出商品房产权证,最快也要两三年,你的购房合同上如果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是2001年的话,那么应该是开发商于01年批到了地,在01到06年间进行了开发,如果是这样的话,开发商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而且批地与开发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东,有些是一期开发,有些是二期甚至三期四期五期,也可能你购买的房产是二期三期,那么批地时间与交楼时间相距十年也算是正常的吧. 现在看你只有认了,如果你当初不认可土地使用年限的话,应该是选择不购买该套房产,既然己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只有钻钻空子了,比如说开发商没有在签订合同时作出必要的解释又或是没有在售楼部明示土地使用证等等,为你的索赔争取几分理由.不过即使索赔也赔不了多少吧,要看你的总房款,也要看法官的自主裁量了.
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去一些专业的网站上了解一下,比如聊宅网,搜房网都是很不错的,希望能帮到你。
这个问题不是己经问过了吗? 只要签订了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赔偿所约定的佣金的,只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一般不会判决赔偿佣金全额,而是判决赔偿其中一部分,比如佣金-1元也算做是一部分,毕竟交易没有成功. 象你的这种情况,只要中介公司与你们签订了合同,对佣金赔偿有明确的条款,打起官司来你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据了解,只有在长安区房管局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办理好网签,才能成功办理房贷。另外,据了解长安区房管局系统升级已在四月中旬完成,您可进一步询问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此事。 这个是我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看到的 希望对你有用哟
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产权证没出证之前产权仍然归原业主所有,建议你与业主签订一份合同,不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在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你要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合同,意思是说原业主将他对这套房的所有权益转移给你,而这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有点儿拗口,建议你找一下律师吧,让他帮你拟定一份合同并且列明详细的过户时间,收楼交款细则,违约责任并进行公证。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