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哪些程序?
合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哪些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实行本人自愿申请,社区核实,街道(镇)审核,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制度。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并填写《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登记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手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确认由经办机构查询《零就业家庭管理系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提供《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社区核实。经核实符合认定条件并张榜公示72小时后无异议的(社区对张榜公示资料拍照留存),在《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认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至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上工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登记证》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处于失业状态的下列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1)符合“4050”(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