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6-28条: 第26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三同时)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 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申请验收) 第28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成、未经验收或不合格)。
答: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详情>>
答:这个还是有很多的。 唐云美术教育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电话:13365855776 星德教育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电话:(0735)8881442 湖南高等教育中心地址...详情>>
答:无论是全职妈妈,还是职场女性,母亲的职业都需要受到充分的指导和培训详情>>
答:http://www.thea.cn/zx_2_81_26/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