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指导原则如下:(1)存在低骨量或有轻微损伤致骨折时应考虑药物干预治疗,防止发展为骨质疏松。(2)对伴有低骨量的绝经后骨质疏松妇女,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仍首先推荐应用雌激素(或孕激素)补充疗法,避免初次和再次骨折。(3)对已有骨折史的绝经后骨质疏松妇女,首先推荐阿伦磷酸钠,然后依次为雷洛昔芬,或其他双磷酸盐制剂如利塞磷酸钠、维生素D类似物如骨化三醇等;对于伴有性腺功能低下的男性骨质疏松症患者,应予雄激素补充疗法,并推荐使用二磷酸盐及钙剂,避免初次和再次骨折。(4)对长期居住室内的老年人,应补充适量维生素D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