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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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合同怎么约定的。一般合同约定,超过3%以上的部分,是白送给业主的。至少北京的合同是这样的。
商业活动,其实都是自愿协商为原则的。我们想一种方式,如果发展商愿意,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都是可以的。但在房地产市场中,往往发展商占主导地位,单个业主的要求,往往不被接受。这是市场条件造成的。契税,是房屋买卖合同上标注的价格为基础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精装房验收最主要的标准时观感,自己看的满意就行。毛坯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在装修的过程中是必须处理掉的。否则装修是无法完成的。
厨卫间在装修过程中都会经过2次蓄水检验。确保没有渗水问题。应该比毛坯房更加可靠。至于墙体渗水那是毛坯房的问题,精装房在装修过程中会更注意对渗水问题的处理。
您好!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救济的确是法律救济的盲点,我个人认为首先要看造成这种客厅层高东西相差2厘米的情况是怎么造成的,如果是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非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在目前的执法环境下,只能表示同情而已!关键是看我们大家团结一致、继续努力!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