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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

  • 租金的结算与支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 租赁合同失效有有哪些原因?

    一般而言,租赁合同失效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约定的中止事项的出现。 二是出租人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下,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 买二手房签约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签约人,是否为业主本人 ?2、核实产权是业主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如果卖方已婚需配偶到场 ?4、核实产权证是否有抵押登记 ?5、认真阅读合同所有交易条款 ?6、签合同时不要留空 ?核实来签约的人是否是业主本人。合同的签署必须是房子产权人本人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合同。 ?核实产权是业主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的签约时,必须要见到共有人不能到场的委托书及同意出售申明。 ?如果卖方是已婚的,还需要核实是否有业主配偶到场,配偶在场的情况下,买方需要见到业主配偶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才能签字。配偶不能到场情况下房主需要填写《关于配偶同意出售的承诺书》,买方同时有权要求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配偶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核实房产证上有无抵押登记。如果有,在合同里一定要约定好什么时间、是业主自筹资金还是其他途径解压,到期解压不了怎么办等,一定要注意。

  • 二手房签约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1.核实信息很重要 确认产权人身份证与房产证一致吗?如果不一致,能否提供【公证委托书】与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签署合同要注意 关于合同中的猫腻一定要仔细再仔细看清楚,毕竟合同是出现纠纷时最直接的法律依据。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要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①房屋地址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证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②买卖双方的姓名、证件号码确保无误; ③合同签署日期要填写合同签署的当日; ④签约时,配偶一方不在场情况下,业主需要填写《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书》,配偶在场的情况下,配偶需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 3.资金监管很必要 资金监管即买方、卖方同托管银行三方共同进行资金监管,托管资金冻结在买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待买卖双方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买卖双方到托管银行做资金解冻,将托管资金转移到卖方账户。

  • 签约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3份; 4、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 出租房的签约有哪些注意事项?

    出租房的签约注意事项: ?1、如实体现房屋租赁状态; ?2、要求业主提供租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租户不配合提供的,业主应提前十五日向租户发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3、关于租金的归属及押金的退还,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4、关于交房时间,客户能接受租赁到期后实际入住房屋。如客户急需入住房屋,业主也同意解决租户问题,应在补充协议其他约定处注明“甲方承诺在交房时间前清退租户”。

  • 签约时共有权人无法到场怎么办呢?

    如共有权人无法到场,应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共有房产应经共有权人书面同意出售,如签约当日无法提供《授权委托书》,应签署已得到共有权人授权的《声明书》;否则,已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一旦共有权人否认,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 买二手房签约前要注意什么?

      1)房子本身能卖。比如“尚未办理产权证”、“小产权”、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等就不具备“买卖”的条件。   2)卖这套房子没有限制。比如有抵押的房子就不能直接卖。而“被查封”的房子更不是不允许转让过户的。   3)产权人有权处分该套房产。比如夫妻共有的房子,其中一方是无权单独处分该套房产的。

  • 二手房签约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1.不论是买方或者卖方,合同签署要由本人签字完成 2.如果买方或者卖方有一方不能到场签字,可以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署合同 3.如果不是委托公证书,对方需见证委托书是否为委托人本人签字。

  • 租房签约前有哪11个问题至关重要?

    第一个问题:如何付房租 这个与公司对公司、以及房东对房东的作法不同,每换一个租住的地方都该问清楚。也许是把支票寄到特定地址或邮箱,有些公寓管理中心要求住户将支票投入办公室邮箱,还有些房东要求线上付款,租约上应载明付款方式。 第二个问题:有哪些水电等公用事业相关费用需要支付 应针对水、电、瓦斯、网络、有线电视等项目一一询问,必要时得打电话给每个服务业者、以您的名义设立帐户,也该查看入住公寓是否使用其他业者的服务,有线电视与网络业者通常会与地产管理业者合作,让特定建筑物内的住户享有折扣。 第三个问题:迟交房租如何处理 是否有缓冲期?有些房东允许延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个月,才算迟缴,每个人的状况不一,务必问清楚,免得白缴延迟费。第四,需不需要投保租客险?投保租客险是不错的点子,而且不贵,但并非人人需要,先查明再说。 第五个问题:如果提早搬离将如何处理 通常租约至少为期一年,万一不到一年就因工作异动或家庭因素不得不搬离,需要提前多久告知?是否可以转租他人?无法转租的话,需要付毁约费用吗? 第六个问题:我可以改装公寓吗? 有些房东并不在意您把墙壁颜色改漆成黑色或紫色,但有些房东较严格,即使只是钉海报到墙上,就得付额外付订金,所以您想装点公寓,务必先询问房东,而且用白纸黑字写下来。 第七个问题:维修要求的规定如何 例如冬天过到一半时暖气停止运作了,怎么办水管爆破、浴厕淹水等情况发生又该怎样处理?务必问明求助电邮或电话号码,有些公寓甚至提供线上维修请求服务。 第八个问题:什么时候该办理续约 例如,可不可以按月续约如果不搬离是否就视同自动续约续约的话,房租是否会上涨?涨幅多少?第一次签约时就知道这些事,有助于长期规划。 第九个问题:养宠物的规定是怎么样 不论已经有宠物或者打算养宠物,都该问一问,确实问清楚养宠物需不需要多付什么费用? 第十个问题:是否能将公寓目前的任何毁损状况用具体文件载明? 如果房东或出租管理公司不提供这类文件,签约前您最好彻底检视公寓,把任何刮痕、破洞或其他毁损的部份列清楚,搬离时才不必为这些毁损支付赔偿金。 第十一个问题:在哪些情况下无法取回押金 住了一阵子之后,墙壁及地板上难免有些许毁损,按理说,不该导致押金被扣住,但有些房东未必这么认为,为避免争议,签约前应将押金被扣留的原因列清楚。

  •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步骤有哪些?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 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不承担责任?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2.另一方违约,己方则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比如《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租客而言,如果房东不提供房屋修缮服务,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签约应该注意什么?

    注意一:清点房屋中家具 租客在看房时可以仔细注意一下房屋内的设备,例如一些家电。租客在看房时还应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求中介公司清点所需的房屋中的家具后填写家具清单,并于交房时一一进行清点。 注意二:了解个人情况 承租他人房屋时,租客可以从中介或直接从房东方面了解一些房东的个人情况。若了解到该房地产由于某些质量问题房东才搬离该房屋,租客则不宜承租该房屋。若该房东购买该房地产属于投资性质,那么租客可能面对租赁期间,房东将该房地产出售他人。若房东有经济纠纷,常有债主上门催债,对于租客而言更不是好的选择。 注意三:仔细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审查房东的主体资格。若为产权人的,租客应当查看房东出具的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转租的,则租客应当查看转租人(俗称“二房东”)出示的上手租赁合同以及要求提供房地产权证,上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转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转租权。 租赁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几点问题加以明确: 房屋地址、租赁期限、金额及支付方式、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的费用承担、房屋内设备损坏、房东的维修义务、违约条款等。

  • 租赁合同能找人代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带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则合同是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因为特殊原因,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到场签合同;由其授权的委托人代签,一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签约后,对方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可以暂缓签约;或者签约后在合同中约定:在对方提供上述文件之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补签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二、租赁合同能代签的身份确认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如何让对方知晓自己的代理身份呢?《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虽然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但代理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实施的是代理行为。如果员工代表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去签订合同,原则上应当出示公司的委托书,或者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 三、租赁合同能代签的追认效力 别人代签的租赁合同没有授权,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追认,合同方有效。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委托进行的事项须经当事人追认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四、租赁合同代签的委托书范本 现授权___全权负责__合同签订事宜,特此授权。 委托人:XXX X年X月X日

  • 签写字楼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租户与业主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除应注重对承租单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车位等的约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装修消防验收通过的时间。 2、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还条款。 对于承租人而言,争取所付押金的金额要尽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强调:租期结束时,业主应该退还租户押金的具体时间及因押金退还滞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以防个别业主在租户退租房屋时对租户进行百般刁难、拖欠房屋押金不还。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请租户在早期的合同条款中就格外注意。 3、关于免租期在整个租期中所处的时间段的约定。 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4、退租后的交房状况: 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因为这样可以免去租户在房屋退租时,在面对公司搬家本来就有的一大堆头痛的工作的同时,又要忙于应付为原房屋进行恢复装修,尽量争取提早避免既费神、又费钱的麻烦。

  • 商铺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双方均可解约的情形 1、不定期商铺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的。 (二)出租人可以解约的情形 1、承租人使用商铺不符合约定,造成出租人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商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5、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可以解约的情形 1、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商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商铺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商铺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4、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违房、未通过消防验收等。 二、合同解除权的约定情形 除了上述法定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情形,双方还可以把自己比较看重的因素作为签约或解约的条件写入合同中,明确己方的单方解除权,以合法维权。

  • 房屋租赁合同

    一、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三、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1、合同主体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 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6、房屋修缮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男,住号,身份证号:。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共同承租人:,身份证号: 为充分利用甲方闲置房屋,满足乙方的居住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昆明市小区,属钢混结构,建筑面积0.00平米。房产证号:一套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来源合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屋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供水、电话、互联网接入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0.0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租金按整套房屋计算,每年0.00(大写0.00)元,0.00年共计租金0.00(大写0.00)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4、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即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使用。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即时间 1、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0.00年租金0.00(大写0.00)元。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租赁房屋后,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装修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可移动的设施由乙方自由处置。 第七条续租及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甲方应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与乙方续租,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重新续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 2、在合同租赁期内,甲方如想出售该房屋,须先与乙方协商购买意向。乙方同意购买的,由双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乙方不同意购买的,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甲方凭此《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另与其他第三人商定房屋买卖事宜,否则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并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没有履行义务或者不按时履行义务而拒绝履行相对的合同义务。为保证本合同能够实际履行,本条款独立存在,不受合同有效或无效,是否实际履行的影响。 3、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签署其他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实际上已经变更或者解除了本合同的,至其他协议或者合同生效并实际履行以后,导致本合同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或者没有必要再履行的,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违约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如下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下列违约条款没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同条款及其本条款均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及时向乙方交付房屋,导致乙方不能及时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作为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租金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3、甲、乙双方于合同有效期内,通过签署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实际上已经变更或者解除了本合同的。违约行为的确定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依照其他协议或者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需加盖印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30天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甲、乙双方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者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0.00年0.00月0.00日 签约地点:昆明市 路 号 五、押金 在房屋租赁实践中,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房租)的款项作为押金。但是,我国法律未对押金作出规定。 (一)性质 押金的目的在于担保承租人因租赁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即租赁关系终止时,如承租人没有造成房屋的损坏等应当扣减的债务,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二)效力 1、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三)担保范围 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1、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3、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六、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出现了不适宜按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的情势,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由于我国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租赁合同的变更条件,所以变更条件主要由当事人在合同当中进行约定。如邻近房屋的租金价格明显上涨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增加租金;或者当邻近房屋的租金价格下跌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等。 七、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八、转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3] (一)概念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原房屋租赁合同可称为原租合同,其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转租关系中仍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称为转租合同。 (二)特点 房屋转租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转租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但其权利义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2、房屋转租合同与原租赁合同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与原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性,即转租的房屋是原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其次,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决定转租合同的效力,即原合同无效,转租合同也无效。再次,原租赁合同的租期决定转租合同的租期,不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期。最后,原租赁合同终止时,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 3、房屋转租合同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并非原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九、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买二手房签约要注意什么细节?

    细节一:写清时间点 写清楚交易中每个程序办理阶段的时间点,如**年**月**日前办完赎契、**年**月**日前办完贷款、**年**月**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这样才能避免交易被无限期拖长。 细节二:写清付款时间点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分阶段付款,例如首期付一部分、过户付一部分、收楼时再付尾款。需要注意的是,尾款要等到顺利收楼之后付清,避免收楼出现不愉快状况。另外,中介费也最好要预留一部分,待顺利收楼之后再交。 细节三:违约金 为了避免卖方坐地涨价,在违约赔偿一栏,购房者可以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 细节四:户口问题 买教育地产要特别注意户口问题要在合同约定清楚。购房者可以在过户前要求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查询户口及学位是否占用。 细节五:物业维修基金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约定好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更名)。 细节六:带租房子确定租约交接 如果所购房屋带租约,购房者要和卖方协商好怎么交接租约,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另外,建议购房者和租客提前联系,多方面了解房屋的问题。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首先要弄清待售房屋房主或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其次针对以上六个细节进行约定,使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建议购房者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方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权。

  • 装修合同签约原则是什么呢?

    1、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2、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3、查看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本市工商局颁布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4、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是否完成。 5、核对公司名称和合同上的名称是否相同。 6、检查合同是否盖的装饰公司总部的合同专用章,而不是分部的章或其他章。 7、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8、审核合同附件是否齐备,认真阅读并审核合同补充协议。 9、在某些情况下,除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以外,还可能需要有市场作为第三方认证。

  • 购买预售商品房签约前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a.所购买房屋若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该房屋前期土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并已具备了销售条件; b.在开发商售楼处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采用的是统一规范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合同签订并确认后,该合同即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c.签约时,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可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房管部门咨询; d.应明确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号在开发商售楼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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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须知

  • 具体有哪些情况导致退房纠纷呢?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 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可以擅自变更设计吗?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交房一定要先房屋确权吗

    有一种情况,你买了房子,开发商证件不齐全,到时候你房子的房产证都办不成。

  • 房屋漏水怎么补漏

    建材店有70块一桶的补漏胶

  • 房屋顶面漏水该怎么维修?

    顶面漏水是家居维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首先要弄清 漏水的部位和水源,再依次解决。1. 楼顶漏水:住宅顶部一般都有一层隔热层,这层空 间涂刷有防水涂料.仔细检查楼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缺陷. 如果实在检查不出来就应该重点重新涂刷一边,基本可以 解决楼顶漏水问题。2. 厨房、卫生间漏水:多半是楼上住户的防水层在装 修时被破坏了,水直接渗透水泥楼板漏下来,这种漏水会 有延缓.第一天的水会在第三天才漏到楼下来。这就需要 与楼上住户商议解决,拆除瓷砖、水泥,重新检查漏水的 源头,如果是水管破裂就要更换,如果是防水层被破坏就 要重新修补。3.排水管破裂漏水:每家每户都有排水管通过. PVC材料的排水管在穿过墙体的时候受到楼板和墙体的挤 压会造成破裂,需要使用PVC填补胶,这并不麻烦。

  • 房屋漏水怎么解决呢?

    这种情况,要想找到水源的话需要看现场。 但是,有两种方法不用看现场也能解决你家渗漏水的问题。 1、高压注浆。高压注浆主要是针对钢混结构的房屋的。楼板,一般来说,不是钢混的,就是预制板的。你家房子还没装修,那应该不会是预制板的了。(7层的房子,现在应该不会有人用预制板来搭楼板了。。。) 2、如果渗漏的范围不大,凿开进行倒置式堵漏吧。 至于判断水源,在没看现场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分析: 1、与你在一层的邻居屋面水渗到你楼上客厅中间,那里现浇板有裂缝,漏到你家; 2、你楼上卫生间靠近客厅,卫生间不是下沉式的,原先做防水时没处理好,导致水往四周渗,通过裂缝渗到你家客厅。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卫生间漏水导致你家客厅中间滴水的话,那他家卫生间用水也太多了。。。 以上两种情况,你可以看看你楼上家的立面墙,最下方的涂料是否有起鼓、脱落或潮湿的迹象,当然,这些迹象也不是肯定就有的。 3、地热、水管等暗管漏水。 针对房屋漏水,尤其是农村平房漏水这种较为常见的问题,上文不仅为大家分析了原因,还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操作步骤和应对措施。

  • 房屋交房的手续包括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的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一、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意里面的交房日期)。特别提醒读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 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 ?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 ?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 ?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建议: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如果举证不能,只好尽快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目前,交房时购房者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争议也比较多。 三、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本市就曾发生过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主动支付部分违约金,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 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退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一种是提前退房。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当租房约定时间将要到期,需要退房时,租客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房东,尽可能的恢复房屋原来的面貌,主动结清各项费用,与房东协商搬出时间。租客租完房子后,在进行交接时,发现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房东要求赔偿,发生冲突怎么办?退租时发现屋内设施有损坏,首先应该查看设施损坏是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老旧、磨损,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故意损坏。若是非故意损坏,房东理应谅解,自行修理、更换。若是租客故意损坏,是租客的原因,则应和租客协商,由租客进行赔偿。若是发生冲突,双方都应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了,则应按照租房合同,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在与房东完成后的房屋交接之后,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退房即当时间并未到达合同上约定的租赁期限,而租客需要提前退租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合理退租。若是合同上没有提前退租相应条款,此时应分清提前退房原因。若是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或者有其他情理之中的理由时,租客可以自主和房东进行协商退租,双方互相谅解,请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将房屋转租。但是,若是租客因房屋条件问题,或者其他非合理性问题,租客无法租住到合同约定期限而强行退租时,租客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与房东发生冲突,需理性解决问题。

  • 房屋漏水检测怎么做?

    方法有: (1)阀栓听音法   阀栓跌间法是用听漏棒或电子放大听漏仪直接在管道暴露点(如消火检、阀门及暴露的管道等)听测由漏水点产生的漏水声,从而确定漏水管道,缩小漏水检测范围。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一般在300~2500Hz之间,而非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在100~700Hz之间。听测点距漏水点位置越近,听测到漏水声越大;反之,越小。 (2)地面听音法   当通过预定位方法确定漏水管段后,用电子放大听漏仪在地面听测地下管道的漏水点,并进行精确定位。听测方式为沿着漏水管道走向以一定间距逐点听测比较,当地面拾音器靠近漏水点时,听测到的漏水声越强,在漏水点在上方达到最大。

  • 房屋漏水怎么处理?

    房屋漏水是很多家庭的烦恼,要解决烦恼,最直接的肯定是补漏了,找人来补漏或是自己补漏在技术上都不难。但在实际操作上,各种漏水的楼房情况不一样,有的是商品房,有的是单位福利房,有的是自建住房,有的是租来的房子,如果擅自作主张修缮,很可能导致后续的费用负担、分摊和收取上出现扯皮,因此,发现顶楼漏水后,一定要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去修补。 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商品房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在质保期内房屋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 房屋漏水如何应对?

    当方向房屋漏水,那么首先要检查是什么原因的漏水。房屋漏水基本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墙体材料质量问题,让雨水从外部浸透到内墙;二是楼板机构问题,从楼板缝隙中渗漏;三是楼上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楼下住户遭殃;四是输水管道破损,大量水从墙体中溢流而出。以上四个原因中,后两个原因是最为常见的。   判断出了房屋漏水的原因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应该找谁来承担解决。如果是墙纸质量或者楼板结构问题,那么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在房屋的保修期内,开发商要全部承担责任,负责施工整改;如果超过保修期,那么开发商和业主一人一半。如果是家装造成防水层被破坏,或者是水管破损,那么谁家造成的,就由谁家来承担。   如果漏水是发生在公共区域,物业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漏水的主因虽然和物业无关,但是公共区域的漏水如果没有及时处理,那么物业要承担管理责任。

  • 房屋漏水了能找E快修吗?

    您好<br/>这家企业似乎没有听说过,建议您谨慎一些,最好自己专门去看看,如果有问题的话尽量找大型的装修企业问问!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有专人陪同业主验房,并且有一份《住户验房交接表》供业主在验房过程中记录发现的问题,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类表格,那业主可自己拿纸进行记录,记录后一式两份,都要由开发商盖章,一份交给开发商,一份业主自己保存。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房屋顶部漏水怎样处理

    捉漏。最省钱最方便,沥青块放在桶里,用火烧,让沥青融为流质,浇在屋面上,(屋面要弄清爽)。沥青烧,环保不允许,用油毡铺在屋面上。

  • 房屋漏水有什么妙招呢?

    1、对该区域重新设置适宜于外露使用的防水层。防水材料如果是选用的防水卷材,建议采用国标3mm聚酯胎铝膜SBS,并对卷材搭接处进行密封处理,实现无缝防水。 2、对热水器根部、出屋面管道、阴阳角等部位进行附加增强处理。 3、不管是何种原因顶楼漏水我们都的要修复,首先就得要找到漏水的位置,如果是有裂缝,那么就把水泥沙凿开,成v形,后用防水材料刷,刷完再过一层水泥沙不过面积要大,厚度要高。还有在水泥沙的边缘用界机界一条槽,这样会粘得牢固。 4、如果是从水管处漏水下来,那么可能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能是水管材质问题,这个就要详细地检查了。 5、不能找到漏水点的屋顶,建议重做防水选用防水浆料。可进行多次涂刷,多道设防。完整的防水层涂刷次数为两次,总厚度不能超过2mm,然后涂刷水泥砂浆做保护层。保护层干固后,再进行一次完整的防水层涂刷,再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然后再涂刷柔韧型防水浆料。如此可反复3-4次,已保障防水效果。但是,基面一定要处理好,且最外面一定要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 房屋漏水怎么处理?

    部分房龄较老的户型,因为自然或者人为的原因,原有的防水层已被破坏,或因增建而破坏原有防水,未妥善修补以及新建筑与旧防水层的搭接不当所造成。因此要先做好多重防水,才能一劳永逸。先以渗透RC材料来做底层防水,然后再以热熔式防水膜或涂刷式防水剂做面层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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