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赞同卖方不迁出。事前与买家洽谈是不是能够不迁出户口(买方赞同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赞同卖方不迁户口,也需求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边写明白,现已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现已赞同,防止后期胶葛。 2、买方没有赞同卖方不迁出。假如买方没有赞同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依照《房子买卖合同》约好,卖方就触及违约了。
卖房迁户口,这本是理所应当的工作,但偏偏有人不肯意依照常理出牌,这就使得户口胶葛成为了房发生意胶葛的多见方式之一,这不,南京近就有一名男人,即便要承当违约金也不肯意迁户口。 南京一男人卖房不肯迁户 怕成“黑户” 南京的张某将自个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给了王某,并约定好房产一旦过户,张某便将户口迁出,不然就要承当五万元的违约金。 但是,该房产在年头完结过户后,一直到四月,张某都还没有将户口迁出,王某欲找张某洽谈,却遭到张某的回避,无法之下只能请求民警帮忙。 经民警的查询,张某之所以不肯意将户口迁出,是由于他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忧虑迁了户口以后,自个就做不了南京人了,所以甘愿承当违约金也不肯意迁户。知晓因素以后,民警帮忙张某处理了社区保管户,成功处理了这场户口胶葛。
不少售房者都认为,反正房产现已完结了过户,迁不迁户口都是相同的,但本来并非如此,卖房不迁户是会发生不良影响的。 首要,假如你不将户口迁出,买家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假如由于户口搬迁的疑问耽误了买家孩子的,也许就不单单是承当违约金那么简略了。 其次,假如你不将户口迁出,房子的再次出售就会遭到影响,由于很少有人情愿购买这样的房子,忧虑摊上不必要的麻烦。 后,卖房不搬迁户口不光会给买家带来困扰,也会给你自个带来困扰。万一买家利用房产从事不合法的经营活动,你也许也会遭到牵扯。
1.《入户申请》; 2.房子产权者以及户口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 4.入住证明; 5.在当地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或者是在当地所购房的购房合同、购买房屋时一次性缴款; 6.购买二手房的户口迁入人员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还有当地房管局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
1、买房后即刻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所购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提供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上一步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1、2两步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你的户口就算迁过来了。
贷款买房迁户口一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去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需要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已经过户); 2、所购买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的产权类别必须属于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的人,国内常住居民的户口,住房所在地落实为非农业户口; 4、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了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具体根据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区居民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一房两户”会不会影响该户籍下儿童的正常? 一房二户不会影响儿童正常。只要孩子的户口落在房屋产权名下,就没问题,主要是看房屋产权证。当然还有个前提要求,前房主不能占。如果遇到前房主占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局反映。
一般来说,卖房人如果不迁户口的话,就会被判赔付违约金。根据专家统计,相关的院部一共审理了近50件涉及到户口迁移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其中大约有43件就是关于买房人要求卖房人迁出房屋内现有的户口,同时还需要赔付违约金, 我们可以看一个典型的案例。王先生为了孩子以后的问题,于是从刘先生的手里买了一套地产,还取得了相关的房产证。但是,王先生后来在向房屋的所对应的咨询招生事宜的时候,却被告知了,房屋里面已有他人的户口了,但是刘先生之前还没有对王先生说明相关的事实,于是王先生便起诉了刘先生。 上述的案例在审理的过程中,刘先生表示,房屋里面的户口也不是自己的,同时自己事前也不知道王先生要买的就是地产。但是,法院经过了审理还是认为,刘先生没有尽到协助王先生了解相关的房屋信息的责任,因此,刘先生还需要向王先生赔付一定的违约金。 际上,在现实的生活中,有的人卖房不是因为自己想要卖房子,而是迫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只能卖房子。正常情况下,卖出的房子就是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卖了房子之后又没来得及买入新的房子,因此,户口也是无法办理相应的迁移手续的。 我们可以发现,有的人在卖了房子之后就住进了公租房、养老院或者是相关的私人租赁的房屋,但是这些房屋都是无法办理的,这样也会导致了原房屋内的户口无法迁出。
一般来说,卖房人一旦不迁移户口的话,那么就会给买房人带来很多不同的困扰。 一般来说,买房人的子女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很多人买房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读到名校,但这样的都会要求孩子的户籍必须要在对应的内,如果卖房人不迁户口的话,这样也会占用买房人的子女的席位。 同时,买房人在支付了高额的购房款以后,还应该要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支配权还有相关的使用权,但是卖房人不迁户口也就意味着别人的户口还会留在自己的房子上,这个问题也会让不少的人从心理上就无法接受。卖房迁户口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迁户口有什么影响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户口一旦迁出农村以后,就不能继承宅基地了。首先要指出一点就是,国家新推出的土地政策有相关的条例,农村的宅基地还有房屋都是分开补偿。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实际上,这些政策对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来说是没有什么具体的影响的。但是,对于一些打算回农村发展的子女来说,还应该要多多留意。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有什么内容呢?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属于村集体的,也是不属于农户个人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的话,那么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的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有什么内容呢?村集体一般也是有权收回户口的已迁出本村的人的宅基地。虽然迁出户口不可以再继承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仍然是户籍人员建立的,这些都是可以继承的。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有哪些呢?一些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于父辈的房子不可以进行重新修建,等到房屋自然损毁、坍塌以后,村集体才可以收回房屋的宅基地。户口迁出,相关的人员也可以拿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需要关注哪些相关的内容呢?现在的农村也是有很多这样的现象的,那就是相关的人员可以在农村修建有大面积的房屋,很多老人去世后也没有人居住了,自己的户口也迁出去了,这样也是有很多优惠情况的。迁户口有什么影响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小编还应该要提醒大家,能不能拿拆迁补偿这是法律规定的资格问题,这样还可以根据拿多少拆迁补偿就是相关的谈判协商的技能问题了。相关的好的协商谈判还有好的专业律师都可以获得帮助。
1、必需已在此房入住了; 2、请求填写《投入资金、购房落户、请求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客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求复印件); 5、 出具婚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子拥有权证书房子拥有权证书》在银行典当,有必要到银行复印盖该机构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发销售所产品房处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发销售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婚姻年纪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注册机构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借贷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借贷需到银行出具现在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借贷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借贷打印借贷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目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机构出具); 18、 出世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在外)工资收入证明;
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求在地址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子地址地派出所处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赞同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纳。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赞同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子的产权证比及户口地址地派出所处理,如果出具的材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赞同证明。需求留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刻约束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现已迁出,如果不在有用期内落户的话就成黑户了哦。 请求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地址地受理单位请求,填写《购买产品房请求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处理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处理日内作出审阅定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处理日内作出赞同或不赞同的决议。受理单位在接到批阅决议2个处理日内,将批阅成果告诉请求人。 经赞同的,买房后迁户口请求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地址地处理户口搬迁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处理买房入户手续。
虽然二代证换发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有很多需要我们关注的内容。根据相关的人员介绍,制证字库升级以后,字库文字的含量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一些原来因为姓名“古怪”,无法办理二代证的市民,都是可以领取到二代证的。迁户口改身份证的注意事项还有哪些呢?一般来说,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一些相关的城市还将停止办理二代证快证的业务。居民如果需要使用身份证,完全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申领或补领身份证的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区、县公安局户籍接待大厅,办理临时的居民身份证。
到外地买房不必定要把户口迁过去,户口迁不迁彻底尊重自愿准则的。凡购买房子,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具有房产一同具有安稳性日常来历,要求搬迁户口的,凭《房产证》,搬迁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子地址地的社区赞同接纳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日常来历证明(包含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地址地派出所请求,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阅,报市局户政科批阅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1、户口搬迁归于公安机关户籍处理机构,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户口搬迁的争执,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力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所以,如果原房主回绝合作,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有用的方法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实施的而且至今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注册法令》规则:户口注册就业,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统辖区,由自己亦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注册机关申报迁出注册,收取搬迁证件,刊出户口。 因而,依照上述规则,包含户口的申报和迁出就业都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归于公安机关行政处理责任区域,这些就业并不是由法院处理的区域,当事人之间给予二手房销售而设计户口迁出争执并不归于法院受理,所以,法院是没有权力受理与户口相关的争执。 因户口的迁出需求户主的赞同及合作,且需求户主提交相应的批阅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具有且原户主不合作的状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的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出。 2、原房主回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的落户。 依照户籍处理的基本准则,一套房子准则上只需一个户口,可是一个户口上能够有多名成员。 因二手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子过户后,原户主回绝迁出户口的倾向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就业,许多的户籍处理机构的操作方法为,原房主回绝迁出,则新房主就能够请求一个新的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体系中就会显示“空挂”,然后处理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3、新房主能够以原房主以没有实行《产品房销售合同》的户口迁出责任为由,要求原房主承当相应的违约金。 许多当地现行的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清晰约好,原房主迁出户口的责任及预期处理需求承当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房子销售两边当事人在该条款中约好了原房主迁出户口的期限及对应的违约责任,则该约好合法有用,这样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撑。
迁户口投靠父母须契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含成年子女仍在一般中学就读的学生)。 2、爸爸妈妈两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未违背计划生育方针。 如果你小孩契合随迁条件,请提交你小孩出世证、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离婚证明。(超越18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在校证明。) 请求程序:照实填写《入户请求批阅表》,由请求人向拟入户地地址公安分局人口处理科提出请求。市公安局人口处理处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目标数一致排队候批。
一、县(区)内户口迁入。 1、所需材料 投靠直系亲属、购房的,凭《婚姻证》、《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并附复印件。 2、处理程序: 派出所凭上述材料直接处理。 二、县(区)外迁入。 夫妻投靠、爸爸妈妈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爸爸妈妈等直系亲属间投靠的。 1、所需材料 自己亦或监护人、法定署理人的请求; 夫妻联络的凭《婚姻证》、爸爸妈妈子女联络的凭《出世证》或客籍乡(镇)和村(居)委会或社区亲属联络证明; 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客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爸爸妈妈投靠子女的,子女有必要是成年人,且有合法固定的居处和安稳的经济来历;子女投靠爸爸妈妈的,子女有必要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处理程序: 派出所直接处理。 三、选用公务员、招工及公务员、职就业业调动 1、所需材料: 自己请求和单位证明 安排、人事上班地点选用、招聘证明、调令或文件; (县(区)外迁入人员需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2、处理程序: 凭上述证明材料,县(区)内的由派出所直接处理;县(区)外的派出所签署赞同见后报县、区公安局审阅并签发《准迁证》。
许多购房者在外地就业问题成为购房者一大头疼之事。有关异地买房的手续,大机构城市依据其当地特色,都有不同的规则。而一些没有特别规则的城市,大致流程如下。 按下面过程处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首先,应分清不同类型预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处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搬迁人《户口簿》到地址地派出所处理《户口搬迁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搬迁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处理入户手续。 凡在市区购买房子,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具有房产一同具有安稳性日常来历,要求搬迁户口的,凭《房产证》,搬迁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子地址地的社区赞同接纳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日常来历证明(包含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地址地派出所请求,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阅,报市局户政科批阅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一、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处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搬迁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机构出具的居处证明或房子产权证明; (4)迁入人契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自己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是非大头相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收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相片一张; (5)因婚姻迁入的要持婚姻证; (6)迁入乡村区域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赞同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赞同后,再处理户口搬迁手续。 二、怎样处理市内户口迁出? 处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地址地派出所处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赞同入户的证明。 三、怎样处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处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地址地派出所处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结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处理《市内搬迁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处理迁入手续。
一般半包是指全包工半包料,包辅材和人工费不包主材。 优点:是价值较高的主料自己采购可以控制费用的大头,种类烦杂价值较低的辅料业主不容易搞得清,由施工方采购比较省心点。 缺点:就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主材一般都没有涉及到环保的因素,涉及到环保的恰恰是辅料,也就是装修公司帮你买的部分,也是装修公司利润比较高的地方。 相信介绍了优缺点,楼主会做出明智的选择了。
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实际操作很简单: 1.买方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足够的房子转让价钱。 2.卖方带上房产证、该房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 3.双方到达当地国土资然局办公厅要求转让; 4.办公人员就指明你一切相关程序、手续、费用等等。 特别指出:一定到国土资源局办公厅办理,不要说那很麻烦,国土资源局办公厅的相关手续就是避免各种陷阱的最好屏障。‘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 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和印花税,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 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 七天后交契税:交纳契税,领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领取证回执 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 领证: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流程交易费用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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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消费者一般要“七步走”: 第一步:先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但是该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的房屋。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如泉州房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而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第四步: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揭贷款。 第五步: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于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第六步: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账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 一、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二、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 三、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br><br _extended="true">(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br>2、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br>(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br>(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br>(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br>(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br>(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br>(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br>(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br>(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买卖双方都有税费,这里只说重头。普通住宅:卖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家:契税,(二套,大于人均面积要交房产税)如果商住2用或商铺还有土地增值税。就看你们当地政策是什么样的决定,我们这里卖家只管到手价,这些税都是由买家承担。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br/>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br/>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br/>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br/>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br/>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先不要急着相信网上的各种传言,等待杭州的细则出台吧。
可以公证给其他人,不能公证给你,否则,他还要出面。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原则上是卖房子的出这个钱!但是,也可以协商双方各付一半! 国家对于公证费怎么计算有统一的规定,公证机关在办理房产公证时会按国家标准进行收费,以下是较常见的几种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以上是对“房产公证怎么办理,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的解答。房产公证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证明房产交易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甚至在遗产继承中等法律行为中公证是必备的程序。房产公证的费用不高,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了避免交过多的房产过户费(比如不足5年二手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而选择进行房产公证,特别是在房产过户中,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如果和卖房人之间没有非常好的信任关系时,选择用房产公证来保证将来的过户是否安全,会不会得不偿失?面临这种问题时请务必要咨询相关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 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事项,在国家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使社会公众得知其权利状 态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强化对不动产的管理,确认不动产诉讼归属重要 的根据。但是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未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便无 效。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行为,而不动产转移合同则是债权行为,登记 只能对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影响,不能对不动产转移合同的效力发生影响,当 事人依据转移合同,实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才能最终取得不动产物权,该 物权转移行为与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行为是相分离各自独立。本案中甲 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但是始终承认该合同,且合同中甲乙双方就合同的标 的、价款、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均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的房屋 买卖关系的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合同效力是不以过户登记为要件的, 乙以未登记为由来说明该房屋关系无效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关 系是合法有效的,乙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助甲办理过户登记。乙拒绝履行 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 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没有什么麻烦的。既然是爷爷奶奶的房产在过户,总得给他们居住的地方。看看过户前的协议是如何签订。我觉得亲情重要,还是协商一致的好。 <br/> 虽然房产证还没有到手,但之前的过户手续都已经完备,有你大伯反对恐怕是迟了。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 <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二手房产权过户,一直都要求卖方及其配偶亲笔签名。如果你现在国会,必须按照这个要办理,否则无法过户。 <br/>由于你有合同在手,而且已经居住3年,即使对方设计障碍,也不会给你造成很多损失的。 <br/>双方交易合同受法律保护,你只是过户受限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br/>若协商不能解决,起诉定能够胜诉的。
应当依据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协议的具体规定来分析,如有对方明知你不知情、你丈夫处分房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或是你曾经向对方提出过异议等情形,则可以认定协议无效。<br/>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可能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现房屋权属没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你们。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如果想要 问的那么仔细还是得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才能得到答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新产证还是要办曾与才能转成你的名字,继承,只有等到你父母去世以后,才能转你的名。所以,要办就是曾与。<br/> <br/>补充回答:那就办继承,曾与没有原主人签字是没办法曾与的,所以继承,只要有你们是父子的证明,就行了。
如果你也在产证是建议你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你儿子卖掉这套房子就算是首套了。
国家一般无缘无故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只要你有使用权就放心的使用啊。可能只有等到房子很旧了会拆迁,因为没有产权可能安置费稍微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