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生的话是户口所在地的地址的3公里以内,而且不会跨区的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你应该去咨询房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有自己的房产同时满足该城市入户条件即可办理入户!很多人买房就是为了落户,自己的房子肯定可以落户的!
如果是正规办理更名手续的小产权(农村社区),买了之后非常可靠。<br/> <br/>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小产权上市交易,温州小产权交易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非常好的迹象!
我是在深圳这边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我们这边是可以入户的,不过可能在不同的地方政策会有所不同,最好的办法是去你房子的所在的派出所亲自询问下,以他们说的才是最准确的。
律师提示如下:1、不同的城市对迁入户口要求的条件不一样;2、房产证没有出来之前,不能办理迁户手续。
这个是需要看地区的<br/>在大城市的话<br/>并不是买得起房子就可以迁户口的<br/>是需要符合户口迁入的条件才可以的
国家是没有这个规定的,他们就是乱收费。可以拿着收费收据去告他们。
我是南京的,南京只要买了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就可以迁入户口。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表姐和你奶奶在同一户籍,与你奶奶共同居住满一年,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她是拥有作为承租人的资格的。但变更为承租人时,应取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现在你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本案中,是从你知道自己权利受损时计算诉讼时效的。
可以迁户口!要交印花税就可以!拿上你的领证通知单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交3年社保,只要买房时仍在交且满三年.买房迁户口,不仅要交社保,还有有劳动合同.
户口签到郑州来,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br/>要不然户籍处不会让你办的<br/>你看单位能不能办集体户<br/>或者<br/>你拿(购房)合同(和按揭资料)让房子所在地的社区办事处给你开一份证明!<br/>证明你是本办事处辖区的<br/>应该可以的,你到办事处问下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无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未过户,不会被强制卖房。但你丈夫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原则上中介公司的合同都会约定签订合同即视为居间合同成立,你目前的情况应当退还买家双倍定金。至于中介费,可以暂不支付,如中介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没有任何证件能证明你现住的房子的合法权,但如果进行动迁,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城市的动迁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你的情况应如何回迁或给预何种补偿,现在要动迁了,各种手续可能都不再给办理了,你只有凭你是现住户和原来的材料证明你的合法性,要求补偿了,祝你好运。
京卫律师认为,从您的陈述看,定金罚则肯定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关于房主进一步的索赔要求,建议您认真研读您的合同看有无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您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退款,购房协议本身应该就存在一定的问题,详情还请你来电说明:029-33664588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您好!如果买房人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现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还是您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使用权证已经变更登记了,那麽无法主张。
中介方的收入属不当得利,给你调解就能成功了,大概一个星期时间就够了。
看好房源,地理位置,采光,房子走向,周围有没有什么高大的建筑物。是不是生活区,交通能不能便利,周围有没有学校,医院等居民生活服务。
不能因为对方违约,就把租房合同解除了,租房合同期限又没到,你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对他说:“我不同意你违约”。他是有权利违约,但是你更有权利要求他继续履行,这在法律上叫抗辩权。如果对方因为买了房屋,让你搬出去。你的救济措施是到法院起诉:“买卖不破租赁”,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了,但是不影响你正常住房子,那个买房子的,只能等到你们一年房期过后再来居住,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打官司,肯定是会赢的,不介意你买他的房子,又没有房产证,买了也没保证。
房产属于你俩共同的财产,你没签字应该无效,具体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只要不存在恶意和显示公平,是不可以取消的!<br/> 即便是也不可以! <br/> 第十一 条 一方 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r/> 你们签协议是什么时候? <br/> 签协议时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