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抵押贷款房产的要求:房屋的产权要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做其他抵押。抵押贷款的房龄不能超过40年,房屋没有被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具有国家房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中,未结清贷款的房产,部分已购公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是无法取得房屋抵押贷款的。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1.费用低(包括利息和其他费用) 房贷的利息,是国家规定的,哪家银行都一样。关键是其他费用。律师费、鉴证费、保险费……,各家银行不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时期也不同,购房人要直接问银行。 2.附加条件 比如开卡、开折,事先存入多少钱,而且必须是活期的,委托银行代扣的。这些内容基本上属于灵活掌握,要耐心沟通才行。还要看自己的财务状况、时间精力等方面。 3.还款是否方便 哪家银行的网点多,对自己还款来说比较方便,这个也是要考虑的一方便,毕竟现在个人咨询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对于你以后购房,或者办信用卡越来越重要,你的还款是否及时,有什么预期,现在银行贷款有什么程序,还款方便对消费者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件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件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同时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由于您的房产在农村,所以很有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在贷款办理机构的选择上,建议您选择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地方商业性农业银行。上述银行对于具有农业性质的贷款业务品种比较多,也许可以解决房产土地性质的问题。 其实能否抵押贷款取决于土地证书,如果是国有土地证书,就不能办理的。
在4月份来比较好,这时温度比较适宜,而且风不太多了。花也开了,树也绿了,现在北京的沙尘天气比以前少多了,这都是植树造林的好处。风景:去长城,北海,故宫,颐和园,天坛,八大处,香山,十三陵,等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你说的应该是出让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70年。区别是: <br/> <br/>1.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br/> <br/>2.土地成本不同:年限越长,当然地价越高。 <br/> <br/>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没有区别换个说法而已 <br/>没个地方迁户口的政策不一样 <br/>一般发达地区要求房子要打一点 <br/>譬如苏州就是80平 <br/>你要查看一下当地政府的政策
只要是商品房,65平米以上,等你房产证下来你直接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就可以了,农转非都可以迁,怕什么
是户口迁入嘉兴吗?好像没有要求房子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如果孩子成功迁入嘉兴户口,上学和本地孩子是一样的,但是可能不是迁入之后就立即等同,有的规定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可以享受一样的待遇.因为户口迁移要到派出所去办理,所以以下提供一系列派出所的电话,可以去电咨询一下. <br/> 1、新兴派出所:文翠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南20米 <br/> 电话:82681082 <br/> 2、新嘉派出所:东升东路1318号 <br/> 电话:82200485 <br/> 3、建设派出所:中山路28号(原建南派出所) <br/> 电话:82074775 <br/> 4、南湖派出所:三水湾泾水桥堍 <br/> 电话:82857171 <br/> 5、解放派出所:大新路129弄58号 <br/> 电话:82315844 <br/> 6、城西派出所:常秀街秀仁路路口 <br/> 电话:82714040 <br/> 7、新城派出所:秀青路 <br/> 电话:82791708
我在临沂买房了,,我是准备迁过来的,小孩上学方便。
拿着拆迁协议和家里的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了。具体做法可向常州122热线电话咨询。
广东胡律师:<br/><br/>房产的所占比例是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的,不是根据户口来的,如果钱是你还只不过借用你哥的名义的话,建议你们在律师的见证下立个协议,这样免得你哥到时候讹你。
交三金是指养老保险金、失业金及大病医疗保险这一块的。 <br/>如果你有工作单位基本上应该是没问题的。但苏州是不是需要一定要在苏州缴纳才能迁户口?你需要再咨询一下。 <br/> <br/>中国房产超市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