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电脑市场的6楼看看,前几年那里有出租单间的,不知现在有没有了。医药商城的四楼有,只是25平方米要400元,可以考虑合组嘛! 不过要有电视的话就比较难了。
因为你房子的每一个卧室都有不同的颜色 在没有上家具的时候还好,上家具就太花了 绿色配白色带大花纹窗帘,兰色配纯色偏红的紫色窗帘, 奶油粉色配大麦黄色窗帘
建议坚持签正规买卖合同而不签认购书,认购书很多条款不完善和模糊,最后还是以合同为准,所以干脆详细看完合同再签,省得到时争执. 钱当然越迟交越好,可以监督房屋具体情况嘛,你这样的付款方式应该是开发商最大的让步了,算不错的了.
不能转让,国八条明令禁止转按揭,没有100%产权的房子不允许买卖,只有把按揭的钱还完了,房屋不再抵押了,才能转让。方法有3种 1)自己借钱还完余款,再进行交易。 2)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跟你垫付余款,但是一般要收垫付金额的2--5%。 3)找好买家,买家帮你先填款,拿出抵押的房屋进行交易过户。 损失最小的当然是最后一种,但是你要和买家达成相互的信任。
很显然,你买房的目的是用于经营,我认为你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尽可能购买区位较好的地段,以便尽快以较理想的价格出租出去,将来也能较快升值,二是在买前先要预估一下该地段房租价格及售房价格如何,一般新房售何价是其年出租价格的20倍左右便可购买,超出了则要慎重考虑; 新房价格可以优惠,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话一般可优惠3%-5%左右,甚至更多,注意多讲讲价.
迁移户口的范围只限于产权的直系亲戚,即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你和你女朋友还没有结婚,你女朋友的户口是不能办理迁移的。除非房产证写了你和你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具体办理手续要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局办理,先从你原户籍所在地办迁出证,再到顺德入户。
还是办的好!现在的土地政策是有优惠的,应该先办了土地证。这样你以后在买卖的时候也比较方便,也有一定的优惠。
太可以了。你房已购,拿着发票或物业费证明,身份证到单位找会计办理。
可能是施工的临时洞,比如固定塔吊的拉索等等,不属于施工质量。有很多墙上都有施工洞后来填充的。
不可抗力,不需要贷款申请人负担。 此外,购房贷款申请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还同时交纳了一笔保险费用,这笔保险费用就是“房屋灭失险”。当房产毁了之后,抵押物就不复存在了,这个时候银行的贷款由保险公司负责偿付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7、质量保证确定好。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在一楼要考虑光线问题,一般还是刷白色好.但小孩的房间可以考虑其他颜色.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合同作公证都是无效的,到法院败诉的是你,安全的方法是让业主到开发商处咨询可不可以改底单,就是将原购房合同改成您的名字.找一个正规中介协助您办理,这样比较安全.
你手里的合同分别是什么名字呀?应该是有正本合同在你手里的,开发商要办产权证的应该在签订时就留下了。
那是公摊面积的调整造成的,比如储藏室算不算建筑面积、储藏室的公共部位怎么计算,以及公摊给谁,都影响公共部位的面积而导致每户的公摊面积都有变化了。 可以要求看看测绘报告书,一般的正规开发商要张贴的。
兄弟 省省吧 全国向你这种情况多得是 我家这里动迁因为给钱太少 开发商找人晚上去给人打死了 结果都不了了之 胳膊拗不过大腿 谁让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特色的**主义
楼上说的对,看你的合同和发票了,估计没有半房照吧,也可以和开发公司协商把合同和发票的名字换成要买这套房子的人,但是房产局那里很难办的,和开发商商量商量吧,办法总比问题多,祝你能如愿!
这样做的最大问题就是你名下有了2套房产,不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以后出售时也涉及到名下多套房产,税费比较高。 而且,如果征收物业费的话,因为名下有2套房,也会遇到不小的问题。
理论上买2套房子打通当一套房子用跟买一套大房子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需要增加的手续费确实只有200多。对装修入住、包括后期的物业管理都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建议你还是最好直接买一套大房子,因为建筑设计是遵循一定规范的,布置存在一定的比例,两套房子打通当一套用,肯定有很多浪费空间,并且室内会不协调,家具也不好布置,装修出来整体效果会很差。 至于销售人员肯定会建议你买2套,并且说很多好处,要知道很多公式销售都是按照套数提成的。
你好! 不要迷信! 心情好、天气好、有时间就是搬家的吉日。
1、先说交房是否合理。入住以你对房屋的所有权为前提,房屋为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不是简单的交钥匙。 2、再说收房的问题。如果房屋还没有建好,开发商不能给予有关质量承诺等等一些不能令你满意的交易条件,你应该拒绝收房。 3、再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原本应该是房屋所有人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开发商不应该向你收取物业管理费。我想你应该是在没有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入住的情况,所以可以考虑和房屋的所有人--开发商分担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如果对公用设施的状况不满意,比如小区道路没有形成,下雨时泥泞不堪,供电还是采用临时用电,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免交过多物业管理费。 4、最后回答你的问题。小区道路没有形成,下雨时泥泞不堪,供电还是采用临时用电,没有供暖设施,这符不符合交房条件?这些属于住房的基本设施,尤其是用电和供暖,不能有瑕疵。所以合同标的(房屋)有瑕疵,不符合交房条件,如果你不愿意可以拒绝收房。如果觉得还可以接受 ,开发商承诺解决存在问题,可以考虑入住,并承担适当的物业管理费。但最好不要登记收房,待房屋及其公共设施都建好后在收房不晚。
你这个公有住房的实测面积有没有算上公摊面积,这个是需要考虑的 另外之前自己交房没有验房或者看清合同也很让人惋惜,但是找上级有关部门应该能解决你的问题,相信政府!
开玩笑,都签合同了还能说啥是啥啊~~打官司去 法院不是支持谁,法院是按合同办事的.照你所说情况,八成起诉方胜诉,因为两人已经达成了房屋购买协议而且付清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