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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运通家园、高尔夫花园、第九园这三个属于高档小区,房子质量没的说,但是房价较高,房子面积较大。<br/>运通家园:房价估计在6000左右,管道局的房子吗;<br/>高尔夫花园:新奥的,在高尔夫球场,面对的是高端客户,6000以上,且都是大户型,150平米以上,总房价都在100万以上;<br/>第九园:北边三栋高层已售完,小户型,价格比较便宜。南边也都是大户型,140以上,总价在80万以上。<br/>第二类:新钻界、银河逸景等,位置好,在市中心地带,质量一般,房价6000以上。<br/>第三类:君兰苑、馨视界、华夏奥运、江南水郡、金碧伦、新源丽舍等,位于郊区,质量一般,配套较差,房价在5000以上。<br/>第四类:盛泰新苑、盛通等,位置不错,质量较差,开发商不地道,慎买。<br/>总之,物业不错的房子价格都比较高,管道局、新奥的房子物业都不错,华夏的房子物业也不错,但是价格较高,一般一平米8毛,华夏的1块6左右。
建议你可以到通州买,总价在60万的房子有,回车,金隅7090、新通国际花园,花涧溪,你可以在网上查查
C 答案解析:<br/> 利益集团寻求租金的努力,通过影响政府税收、管制、关税保护等政策,<br/> 导致了非生产性再分配,既降低了经济效率,又浪费了社会资源。此外,利益集团还通过提供<br/> 经济资助直接影响行政和立法的选举格局;通过战略性地提供与公共政策相关的信息以影响公<br/> 共政策。
首先商铺有没有产权 有就可以落户了<br/>到你买的商铺所在的辖区派出所问问
可以,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户口落在上面合情合理.
参考答案:Tagging/ Folksonomy:即对信息资源添加“标签”,进而形成标签表(民俗分类法)的过程。标引工作是图书馆最古老的核心业务之一,而“加标签”看似杂乱无序,却能集合集体智慧,形成多种分类或聚类规则,往往更切合读者的需要。该方法是图书馆2.0将大有作为的领域之一。
不用 户口和产权是分开的 就像外国人也能买中国的房子 但他们绝对是没有户口的 <br/>买房落户是地方政策 要看你买房的地方有没有这个政策,有的话就可以,<br/>没有办手续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写了后产权每人一半<br/>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就算只写了夫妻一人的名字对方也有一半的产权,因为是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本人从事建筑工程多年,按照我的多年经验,农村的家用建筑每平方米造价约为800元人民币上下,这其中包括地基、底板、房屋的梁板柱、砌筑抹灰及室外墙面的简单装饰等等。
专家解答:<br/>四川省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属于常住户口。你的集体户口已经在成都,购房没有面积要求。
良好的近3000 /平方米,一般相差超过90,800,市场上每个人都在猜测,是不是该买什么,都买了,如果你想办厂,许多嘿嘿???我的土地炒作。
首先你是要有一套房子,最好面积是60平以上的,要必须是你为产权人的房子;其次就是要把你的户口先落实来,也就是跟着你的房子落户;再者就是你女友的户口要和你并户要等2年,她的工作地不在武汉。
朋友,你家的房型除了卫生间的墙是单墙,别的墙都是承重墙,你改房型物业也不干呀。为了其他居民建议你不要改。而且也没什么好改的,如果你层高的话还行,一共就55M真没必要,房型还算挺好
你好,怎样验房的话,我觉得验房首先就是一定要直接到实体房里面看个究竟,具体的我就不怎么会了,但是我知道有一点就是最重要的,就是查看房子的水电问题,看看是否有漏水的情况出现,还有电路设置得是否得当,这个真的很重要,往往日后房子都是这部分会出现问题的。
对地方有要求吗?嘉定,张江性价比都很好啊!200万可以买个两室的了。<br/>那就推荐嘉定那边的龙湖郦城,你去看一下,均价21000左右,200W可以不小的了。而且小区环境很好(旁边就是),周边有嘉定新城地铁站,学校,医院(瑞金北院)。
一、验电 首先是验一下房屋的电是否通畅。当然,对于一些高级装修来说,有些电路后期都要重新走线或电源开关要重新更换,这些就不是关键了,但如果你不打算更换这些的话,那么这些东西就必须认真验收了。1、验电线的方法:除了看看是否通了电外,主要是看是不是电线是否符合国标质量。再就是电线的截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来说,家里的电线不应低于2.5平方,空调线更应达到4平方,否则使用空调时,容易过热变软。 2、验电源、电器开关等的方法: (1)所有与开关,插座,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及其它用电器连接的电接头,应留有一定余量,一般为15cm; (2)电线与电话线,TV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内; (3)同一平面的导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应≥100mm,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150mm。 二、验水 这个主要是查验一下房屋的上、水是否畅通,如卫生间、厨房没有漏水渗水现象发生。 验上、下的方法: (1)检验上,下水走向是否正确,可根据图纸用目测的方法判定; (2)检验冷、暖水管两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管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识,可通过试水冷,热来验收; (3)检验水管铺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50mm,可用卷尺检验; (4)铝塑复合管道进暗铺不宜绷紧拉直,可略留有余地,以免热水通过时管道膨胀变形将接头胀裂显缝渗漏。可用目测判定略有弯曲即可。 (5)进墙水管略有凹进墙,施工是间验收时注意有能与墙体取平,不然,后道工序进行后将有外突感,可采用手感摸测。 三、验防水 这里所说的防水,指的是厨卫的防水。当然,目前交付的房子,有一些事先已经声明没有做防水,这就需要装修时做。如果在交付时已经做了防水,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对防水是否做好做出验证了。如果在装修前不试一试,那么在你装修好时再发现漏水,维护工程就大了。不得不拆除已经装修一新的地面来做一层新的防水层,那时,既费时又费钱。 验防水的办法是:用水泥沙浆做一个槛堵着厕卫的门口,然后再拿一胶袋罩着排污/水口,再加以捆实,然后在厕卫放水,大约水深2cm就行了,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中厕卫的天花板是否有漏水迹象。 四、验管道 这里所指的管道,指的是排水/污管道。尤其是阳台之类的排污口,为什么要验收这个呢,因为在工程施工时,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偷”这个工。把一些水泥渣倒进排水管流走,如果这些水泥较粘的话,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验这个管道的方法是:验收时,预先拿一个盛水的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看水是不是能顺利流走。 然后再来看看排污管是否有蓄水防臭弯头,如果排污管没有蓄水防臭弯头,那么整体房屋质量也就得打些折扣了。为什么排污管需要这种弯头,因为弯头会蓄水,这样来自下层管道的臭味气味就会被挡在这层之下。而没有弯头的话,洗衣间和厕所的排水口就会散发一种异味。也许会有发展商会认为用防臭地漏就行了,工程的实践证明,防臭地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正因为这种小地方,往往最能体现建筑商的施工质量的。
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您不妨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2、您可以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注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走的。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是原件。 3、注意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问题。首先要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查看售房合同,看误差为多少。注意签订合同时将误差定在2%至3%,建议不超过5%。 4、物业可能会催促交付物业费等费用。但根据建委的最新规定,开发商不得以先交物业费等费用为收房条件。可以验收好后交付费用。 5、从物业领取钥匙时,要确认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钥匙、电表钥匙是不是齐全。
一、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二、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三、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四、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七、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过户注意事项 1、了解房屋产权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2、了解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的同时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者只看房子的房产证,只注重过户的手续,而不注意房子是否存在租赁的情况,有可能买到不能及时入住或者使用的房产。 3、了解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属于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4、了解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二手房可能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买房者在购买时需要全面了解房子的详细情况。 5、了解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了解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买房之前需要了解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是否长期拖欠,不然自己可能要承担一笔额外费用。 7、了解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另外有一些房子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了解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非法中介从银行骗取非法贷款,如果被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要买房者自己承担。 9、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查询房屋权属 下家要队房屋的权属情况有所了解。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签合同。其次,把好夫妻共有财产关,《婚姻法》规定,凡是夫妻婚后因购买、继承取得的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下家应要求上家出具夫妻双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查看房屋年限 房屋都有居住年限的,这些在产权证明上回标注清楚。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70年。但也有个别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四十年。除了产权年限之外还要了解该房屋从建设之初至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1、产权不明容易引起纠纷 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以前对此就有清楚判断。弄清房屋的产权是共有关系还是赠送关系还是继承关系等。 2、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 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卖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卖房者赔偿经济损失。 3、鉴别房产证的真伪 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 4、警惕重复抵押 购房时要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果开发商或者卖家所售房屋存在抵押,要谨慎购房或者先把抵押解除后再购买。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对于出售房子的租赁情况也应该在合同中告知清楚,避免可能出现买房能到了房产证却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此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也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以免对以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二、房屋面积 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应该约定好房屋是按套转让的,这样可以达成买卖双方对于面积理解的共识,避免因为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购房合同 三、房产过户和税费 合同中应该包括房屋产权证过户的方式、时间以及税费的支付方式,这样约定好后能够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约定好双方的行为,能使交易的安全性得以保障。 四、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款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进行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来进行房款的结算。 五、交房时间 二手房的交房时间和逾期赔偿也应当进行约定,这样可以保证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可以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要求逾期赔偿,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合同变更 二手房购房合同中,如果合同有内容变更的话,需要卖方、买方、中介三方都知晓,对于这个条款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出来。避免购房合同的更改存在不知情的现象发生,造成合同私自篡改,从而引起纠纷。 七、责任约定 合同中应该约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约定好买卖双方和中介于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追责,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便能保障好各自的利益。出现问题也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对于出售房子的租赁情况也应该在合同中告知清楚,避免可能出现买房能到了房产证却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此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也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以免对以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二、房屋面积 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应该约定好房屋是按套转让的,这样可以达成买卖双方对于面积理解的共识,避免因为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购房合同 三、房产过户和税费 合同中应该包括房屋产权证过户的方式、时间以及税费的支付方式,这样约定好后能够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约定好双方的行为,能使交易的安全性得以保障。 四、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款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进行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来进行房款的结算。 五、交房时间 二手房的交房时间和逾期赔偿也应当进行约定,这样可以保证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可以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要求逾期赔偿,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合同变更二手房购房合同中,如果合同有内容变更的话,需要卖方、买方、中介三方都知晓,对于这个条款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出来。避免购房合同的更改存在不知情的现象发生,造成合同私自篡改,从而引起纠纷。 七、责任约定 合同中应该约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约定好买卖双方和中介于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追责,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便能保障好各自的利益。出现问题也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 : 一、一定要审查售房者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售房者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售房者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售房者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售房者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售房者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低首付”、“”可信吗
一、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如果有共有人,则需共有人均同意卖房。 二、核实房屋状况 1、房屋建筑状况 如房屋坐落的位置、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家具等。 2、房屋小区状况 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业委会、物业管理等。 3、房屋权利情况 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 三、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房款、过户、交房几大步骤。如果房屋涉及抵押或买方需要按揭付款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解除抵押或按揭贷款等手续。 1、看房、签约 看房满意后,买方决定购房,应与卖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如房屋状况、付款方式、交房条件、解押手续、买卖合同备案过户、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等。 2、按合同约定付房款 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两种方式。 前者常需要双方足够互信、买方有足够资金、卖方已取得房产证、房屋可立即交付使用、房屋转让不存在或可立即解除抵押等权利限制条件,按交易进度支付房款,即签合同付定金、过户后付大部分房款、交房后付余款。 后者则需要签合同付定金、签按揭合同付首期款、余下的房款由银行打到卖方帐户上。 3、交房 ①交房的时间和条件。交房一般与尾款支付同时或稍后进行,如无约定交钥匙视同交房。双方应明确交付房屋状况,如卖方负责清空房间,不得留有大件废弃家具等。 ②物业费、水电费等承担方式。通常买方自收房后开始缴纳,卖方应提供此前最后缴费证明。 ③房屋出租的,应约定交房后由谁收取剩余租金或买方如何重签租赁合同等。 4、过户 过户即将房屋的权属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双方对此须明确: ①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限,一般为卖方取得产权证或解除抵押后的某一时间。 ②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的承担。 ③买方的人数。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④户口迁出。在卖方(原户主)未迁出前,现行政策不同意买方(新户主)户籍迁入,因此卖方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时限应予以约定。 四、明确违约责任 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就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尽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后”表述。 ②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 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 ④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 附:物业交割注意事项 1、结清水表账单。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 2、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 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 4、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以免影响来年供暖。 5、结清电话费。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条电话线路,买家要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卖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卖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结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6、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置房,平时无人居住,卖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买家可要求卖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买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7、结算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其中卖家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买家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家。 8、附属设施。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9、迁移户口。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买家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对于出售房子的租赁情况也应该在合同中告知清楚,避免可能出现买房能到了房产证却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此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也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以免对以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二、房屋面积 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应该约定好房屋是按套转让的,这样可以达成买卖双方对于面积理解的共识,避免因为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三、房产过户和税费 合同中应该包括房屋产权证过户的方式、时间以及税费的支付方式,这样约定好后能够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约定好双方的行为,能使交易的安全性得以保障。 四、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款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进行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来进行房款的结算。 五、交房时间 二手房的交房时间和逾期赔偿也应当进行约定,这样可以保证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可以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要求逾期赔偿,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合同变更 二手房购房合同中,如果合同有内容变更的话,需要卖方、买方、中介三方都知晓,对于这个条款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出来。避免购房合同的更改存在不知情的现象发生,造成合同私自篡改,从而引起纠纷。 七、责任约定 合同中应该约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约定好买卖双方和中介于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追责,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便能保障好各自的利益。出现问题也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签合同。其次,把好夫妻共有财产关,《婚姻法》规定,凡是夫妻婚后因购买、继承取得的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下家应要求上家出具夫妻双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查看房屋年限 房屋都有居住年限的,这些在产权证明上回标注清楚。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70年。但也有个别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四十年。除了产权年限之外还要了解该房屋从建设之初至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三、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主要是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房屋交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且不宜时间过长。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此种情况一定要明确约定若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该如何处理。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无约定,发生争议则只能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转让的物品清单。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然而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使得某种意义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需要注意深入了解一些细节,减少法律风险
查询房屋权属 下家要队房屋的权属情况有所了解。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签合同。其次,把好夫妻共有财产关,《婚姻法》规定,凡是夫妻婚后因购买、继承取得的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下家应要求上家出具夫妻双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查看房屋年限 房屋都有居住年限的,这些在产权证明上回标注清楚。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70年。但也有个别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四十年。除了产权年限之外还要了解该房屋从建设之初至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很多购房者抱有侥幸心里,购买了一些手续不全的城中村房屋。购买此类房屋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效力问题。 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等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购房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产权问题。 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并且无法改正和补救的或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法补救的,必须拆除。另外,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和出让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 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 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很多购房者抱有侥幸心里,购买了一些手续不全的城中村房屋。购买此类房屋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效力问题。 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等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购房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产权问题。 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并且无法改正和补救的或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法补救的,必须拆除。另外,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和出让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签订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二手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毛坯房收房注意事项: 1、楼地面是否平整 想查看楼地面是否平整,只需要要用长尺(或者带有水平的专用直尺),靠墙壁地面,检查是否平整,同时观察是否有划痕裂纹,墙面是否有爆点(爆点:生石灰在发成熟石灰时因搅拌不匀未发好,抹在墙上就会形成爆点,用铁器敲打“爆点”时,就会发现大面积的疏松、脱落等质量问题。) 2、墙面是否有裂痕 检查墙面是否平整的同时,还需要看墙面是否有裂痕(常见的四大裂痕: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是否有外漏的铁丝网、钢筋。如果在验房时发现以上的墙面问题,可以让开发商帮忙修补后在签字。 3、门窗安装轨道是否顺畅 在门窗检查方面,主要的就是检查门窗的轨道是否顺畅。是平开窗的亲们,一定要注意能否关严实。否则会有风进入房内,是在寒冷的北方,那么在冬天你们就惨了。如果再验房时发现的这些问题你已经签字后,再找开发商处理这些问题,那他们的办事效率就是龟速了。
首先,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除了房屋产权和手续要齐全外,还要验证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严格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如果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部分的面积(不含在房产证的面积中)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要填写产权人和共有权人姓名。 其次,约定总房款、税费和付款方式 1.付款时需写明:总价款、首付款、尾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时间。注意,需要贷款的要手写注明贷款数额、贷款方式以及预计下款时间。 2.交易税费。理论上由房主承担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 由买房人承担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另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还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交易中,房主报价一般都是净得价,税费都由买房人承担。 再次,确定交房细节 1.明确具体交房时间。时间要写精确日期,避免使用“之前”、“之后”等模糊字眼。 2.费用结算。包括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与房屋有关的费用。注意,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如有拖欠应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拖欠费用何时交清,如果因房主未及时还清拖欠费用,所造成的影响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四,明确违约责任 房产交易是件大事,为避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退出而造成另一方损失,必须明确违约责任。 1.设定具体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有明确的计算方式或约定具体金额。 2.设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等多种花费。 3.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特别注明的五大违约责任。(1)二手房出卖方逾期交房的责任;(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3)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办理或者不能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4)买方或者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5)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第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第六,其他注意事项 不少当事人往往只关心房屋买卖中的房价、面积、交房时间等主要条款,而忽略了合同的其他方面,在此提醒大家: 1.审核。签约时审核对方身份,审查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声誉等。 2.细看。仔细看合同条款,注意其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看自己能否承受再决定是否签署;合同一般至少一式三份,要查看三份内容是否一致。 3.不留空。现在几乎所有的中介都提供格式性的房地产居间协议,其中有许多条款是要求签署方在签约时填充或选择,签约时一定要对这类需填充或选择的条款逐一进行确定,尽量不留空白条款,以防日后被他人违规利用。
交房,其实就是把房子交给你,钥匙只是一个象征。<br/>如果有后继的装修的话,那不好说他们迟交楼,KFS会说已经交给装修的了。这样就有借口免了他的责任。<br/>装修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让装修公司赔的,有合同法的规定。
这是你父母的财产,应该填你父母的。但后期你们再过户需要缴税了,如果父母过世后在过户就还要交遗产税。你们兄弟可以自己商量一下。<br/><br/>明白了希望采纳,不明白可以追问。谢谢
预售证至少能反映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手续以完善,购房时只要企业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使购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具体是先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将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结束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然后与原购房者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br/>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br/>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你好<br/>根据土方的结构,挖土方和地下车库之类的!比较慢,地基首位重要!<br/>上面的话按照一层一个周计算,起来一幢30层楼的话,最快也要一年半时间,这样算的话还是白黑连轴转!
首先了解现在办不了房本的原因,<br/>已经入住的房子应当是有竣工手续的。一般情况下,有竣工手续的房,就意味着土地、规划、开工手续这些前面的手续都是有的,接下来办房证应该没问题,你先 了解下这手续是不是有。但是也有不能办的可能,比如拿着手续的一方不配合。<br/> <br/>一房多卖,如果不能到政府做卖房备案,就不易控制,只能在合同里写清违约条款,但是真要违约了,人家不一定拿得出资金来。
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结婚后可买两套住宅,2011年一月之前与父母共有三套只算一套!所以男女婚后还可再买两套住宅!
先不管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你交的是预付款不是定金当然是全额退款
你们是物业公司,应该以提供服务的时间为标准。就是业主进驻验收以后的下个月,物业开始收取物业费。按照时间顺序就可以了。和备案没关系
是必须交的.<br/>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br/>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br/>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
你买过来再转手(不管住没住)统称为2手房,要是将来想买而且想买好价钱的话,就别装别住也别租,裸房(毛坯房)最好转手而且价格要比住过的旧房高一些。你见过专业炒房的有谁装完租租完卖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开发商延期交房,但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延期交房,更不知道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签订的合同内容里约定的交房日期向购房人交付房屋。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认定,下文将为大家详细的阐述。<br/><br/>一、怎么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br/>(一)正常延期交付<br/>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延迟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br/>(二)非正常延期交付<br/>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br/>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br/>1、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br/>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br/>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br/>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开发商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br/>二、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br/>(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br/>(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br/>(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br/>(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br/>(7)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br/>以上是关于“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的阐述,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如果我们不幸遇到了,也不要慌张,我们只要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进行正确的认定,看他是正常的延期交房还是非正常的延期交房,如果是正常的延期交房,重新商定交房日期就行了,如果是非正常的延期交房,我们可以借助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